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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借文化部招牌揽财 无人监管恐成患

2010-11-14 16:45:00    作者: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近期,一则以“《20世纪美术作品国家档案》在京首发”为题的消息见诸报端与网站。消息称,“《20世纪美术作品国家档案》项目由国家财政支持、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指导、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承办,是国家首次以抢救性的方式对20世纪优秀艺术家作品进行全面系统的整理和建档著录。”因此,“此工程被誉为当代的《石渠宝笈》”。20世纪—美术—国家—档案,四个词汇整合在一起,给人庄重严肃之感,细细读来却让人颇感困惑。

  名不副实的国字号

  刚刚出版的《20世纪美术作品国家档案·李苦禅卷1》、《20世纪美术作品国家档案·庞薰琹卷1》(见图)装帧精美,封套上包裹着大红的封腰,“国家财政部、文化部支持项目,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荣誉出品”两行大字赫然醒目。

  有了文化部的名号和国家财政的支持,此档案的国字号招牌似乎是不容置疑的。可是,在这些显赫的支持方、指导方、荣誉出品方后面,谁是主办方,一直是含含糊糊,最终落实为一个公司性质的“北京皇城艺术品交易中心”。一个由国家财政部支持、文化部机构指导且未来之路长远的重大文化工程,怎么会由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来承担呢?这是很反常的。更匪夷所思的是,新闻报道和广告中一再提及的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该项目承接经办的直接执行方,也早已不复存在:该中心是于1996年11月成立的,然而这个“文化部直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文化部转企改制的工作中,已于2009年11月12日与中国演出管理中心共同正式组建为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也就是说,在2009年10月《20世纪美术作品国家档案》启动作品征集工作后的一个月,该中心已不存在。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此后一年作品的征集、评估和“档案”的编纂是由谁来完成的?据报道,该项目已并入北京皇城艺术品交易中心运营。由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东方文化资产经营公司于2010年4月共同出资组建的这个艺术品交易中心,便是“国家档案”项目的最终落点。

  此中心已非彼中心。然而,无论是近期举办的首发式,还是在近期刊登的图书征订广告中,依然在使用“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这个已经成为历史的单位名称。入编档案的作品证书封面上,依然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世纪美术作品国家档案》入编证书”字样。为何不依法改用新的单位名称?显然,那家艺术品交易中心无法撑起国字号的金字招牌。既然这个档案工程移交给了商业机构运营,又如何能依然以国家之名、以档案之义,大行其道呢?!

  力所不及的档案说

  国字号招牌的虚设能够为其带来社会影响、市场作用,却并不能助其建立起完备、真实和学术性的档案。

  以档案形式记录历史,自古有之。美术作品的著录在中国历史上也屡见不鲜。20世纪美术作品的梳理,作为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编纂工作,因上世纪中华民族所经历的漫长与曲折,近现代画坛随之所呈现的前所未有的纷繁复杂,还有艺术市场的冲击、时间跨度小等原因,有其文化的高度、学术的深度、评估的难度,对于由市场机构组织运营的“20世纪美术作品国家档案”项目来说,显然不是其力所能及的。

  编纂方式的局限使其失之完备。该美术档案先确定入选档案的艺术家名单,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批编纂,编纂体例以每位入编的美术家作为独立单元,以他们创作的美术作品作为入编内容,先将征集到并经评估后符合标准的美术作品制作为电子档案,公布在相关网站中,随着作品数量的增加再以独立成卷的形式编辑出版。并且,对于入编的美术作品只著录,不评价,不注重文献。如此简单的编纂方式,仅适用于画家个人的作品整理,从20世纪美术史的角度而言,无论是档案学的体例、学术的标准,还是对于市场的参考价值,都是有重大缺陷的。

  学术力量的不足更无法保障其厚重。

  2009年10月,该档案工作组高调对外宣布,在全球范围内征集画家作品,无论是国有馆藏作品、入编画家后人所藏作品,还是散落民间的作品,任何藏有入编画家作品的机构和个人都可将所藏作品提交档案工作组。作品一旦被确定为珍品,便可编撰入册。

  面向全社会征集作品,以收集画家一生的作品,展现画家创作的全貌,初衷甚好,但构建一套科学完备的艺术品评估体系却是一件复杂庞大的工程。据项目工作组负责人介绍,档案艺术委员会名单包括入编美术家的家属以及研究专家,50余位专家“都是国内研究某一位画家首屈一指的、国内公认的”。不知该档案的学术支持是否是一起并入北京皇城艺术品交易中心运营的文化部原文化市场发展中心艺术品评估委员会?于2007年5月大张旗鼓成立的该评估委员会,设立有书法绘画评估委员会等8个工作委员会,虽然名单中列出的近200位专家、艺术家大部分是声名在外的专业人士,但成立之初便可谓一盘散沙。如何防止委员们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指鹿为马”、如何对委员的鉴定行为和鉴定结果进行监督等至关重要的内容在评估委员会的章程中都未有体现,因此,该委员会只能是雷声大雨点小,甚至是形同虚设。

  如此这般,在档案工程的作品评估中,又如何解决近现代书画鉴定政出多门的难题?鉴定专家的资质由谁来认证?画家家属的鉴定如何确保准确而不失之于片面?国有馆藏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如何认定?一系列关键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和保障,又如何编纂以去伪存真、正本清源为目的的“学术研究、艺术品投资必备工具书”?

  急功近利的“烂尾楼”

  档案工程的操作模式和发展方向从一开始就与市场利益相牵绊,追求营利便可能无法保障公正。

  虽然该项目直到现在还打着“国家财政部、文化部支持”的旗号,虽然项目组一再强调“数据库资料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但其鉴定及收录“程序”却是市场化操作。据了解,送藏品入编的藏家需先缴纳1000元评估服务费用,若藏品被鉴定为真,则需再缴纳2000元入编费。所有编入数据库的入选的美术作品和相关资料,“一些普及型信息向公众开放;专业性信息,实行注册会员制,进行有偿服务;还有一些不适合公开的作品信息,实行保密管理。艺术品公司和其他企业使用这些信息,进行出版发行等业务,须得到相关部门的同意,并缴纳一定的费用。”对此,项目工作组负责人似乎也很无奈:“国家拨款毕竟有限,而想要入编的作品又太多。”艺术品鉴定背后巨大的商业利益,注定这项工程最终还是走向市场运作,这项所谓的“国家档案”不仅名义上,而且实质上也陷入名不副实的尴尬之中。

  市场行为不能代替国家作为。国之卷宗,没有国家机制的保障,没有全国学术界的团结协作,单凭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市场机构来完成对20世纪美术作品的梳理和评估,是不可想象的。20世纪美术档案的编纂,艺术品数字档案的建设,需要跳出急功近利的怪圈,更不能存在挂羊头卖狗肉的猫腻,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档案”,才能成就书画著录史上的巨作。而对于书画鉴定,这个书画收藏和书画研究中一直存在的大难题,无论是国家、社会、民间,抑或个人,要组织、从事书画鉴定,都应踏踏实实地从基础做起,不能从起步就瞄准营利,倘如此,就可能落入不伦不类的境地:名义上的“国家”概念是过去形态,运作中的“档案”概念是简单从事。

  像这样国家机构变化产生的善后工作没有及时处理,而被转化为市场行为,且利益为某些个人与公司所得,一方面会伤害国家机构的社会公信力,另一方面则是面临的问题很多,譬如说,国家财政谁来监管?企业行为谁来规范?专家谁来聘用?学术谁来主持?特别是企业如果转行、或者失误,又由谁来承担责任?所以,有关部门不能听任“善后不善”,这个号称是“国家档案”的文化工程,照此下去,可能成为一个“烂尾楼”,此时不收拾,可能会后患不已。
陶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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