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6 14:55:00 作者:韩乐悟 来源:法制日报
明年起,我国将在南方最大河流,也是全国四大河流之一的珠江实施禁渔期制度。农业部渔业局近日在广东珠海召开会议,对制度的实施予以部署。
珠江素有“我国南方天然水生生物资源基因库”之称,该流域禁渔期制度的实施,背后自然有渔业资源衰退的坏消息。据有关方面调查,近30年来,由于江河污染、过度捕捞,尤其是沿江拦河水电工程的兴起,对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产生了巨大负面的影响。江河捕捞的经济鱼类产量逐年下降,捕捞种类减少,渔获物中鱼类呈低龄化和小型化。一些高价值的洄游性鱼类越来越少,有的甚至已濒临灭绝。
专家分析认为,水坝建设、过度捕捞、水体污染、航道整治、大规模无序挖沙等几大原因导致了珠江渔业资源的衰退。
仅以水坝建设为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珠江全流域内已建有水库工程14000多座。重要的水库工程有东江水系的新丰江、白盆珠、枫树坝,北江水系的飞来峡、南水,西江水系的龙滩、天生桥、岩滩长洲等水利水电工程,水电总装机容量达2000万千瓦。这些水电水利工程在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作用的同时,对渔业资源和环境产生了深远、严重的影响:
其一,鱼类产卵繁殖需要特定环境,如水温、水流、底质等条件,在拦河大坝建设后,破坏了原有繁殖场的环境,造成自然繁殖的困难;
其二,拦江拦河大坝使洄游生殖的鱼类不能到达产卵场所,或产卵后鱼卵没有足够距离和时间孵化和完成早期的发育;
其三,大坝的落成提升了水位、水流速度变缓,改变了河床的生态,影响了鱼类的生存环境。
珠江流域面积45万多平方公里,跨越中越两国,在我国境内流经滇、黔、桂、粤、湘、赣六省(区),水系主要由西江、北江、东江及珠江三角洲诸河段组成。支流众多、水系发达的珠江,具有流域多样性、生物多样性、生态多样性等特点。据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调查,珠江水系记录鱼类有385种,主要经济鱼类有53种;名贵鱼类有鲥鱼、卷口鱼、斑鳠等23种;有中华白海豚、中华鲟、鼋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头鲤、金线鲃、花鳗鲡、唐鱼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十几种,还有珍稀鱼类及水生动物淡水赤魟、佛耳丽蚌等。
但近年调查显示,洄游性、半洄游性鱼类在珠江流域逐年减少,有些品种濒临灭绝。如在西江肇庆段还能见到七丝鲚、花鳗鲡、白肌银鱼等5种洄游性鱼类和花鰶、三线舌鳎、鮻、花鲈等共8种河口鱼类,但在梧州江段由于长洲水坝阻隔,其上游已难觅这些鱼类的踪影。在北江支流的连江,由于11级梯级水坝阻隔,中上游江段洄游性和半洄游鱼类基本消失,产漂浮性卵的种类资源大幅下降,有些种类仅依赖人工增殖放流才能维持种群。
据调查监测,珠江流域主要经济鱼类的捕捞量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一直呈现下降态势,近年西江河段渔汛期间单船日平均捕捞鲮鱼为4公斤、鲤鱼为1.5公斤、草鱼1.7公斤,不足九十年代的一半。名贵鱼类、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稀少,如鲥鱼、中华鲟等品种已多年无捕捞记录,而据历史记载,上世纪三十年代西江鲥鱼年产高达40万公斤。
近年一些民间环保组织和专家学者一直试图阻止“跑马圈水”、无序开发水电资源的行为,呼吁水电工程建设要听取水生生物专家和渔业管理部门的意见。换句话说,其中要有“鱼之声”。但现实不容乐观,“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水电开发一再让路即是最典型的例子(见2009年7月9日本报《小南海,长江上游珍稀鱼类的绝地?》)。今年初记者和农业部渔业局一位官员谈及此事时,这位官员表示,国家级保护区要调整,我们想挡是挡不住的。据其介绍,农业部也正在通过设立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对区域内水域和水生生物进行严格保护。对水生生物伤害较大的工程建设,也在和有关部门配合,对其进行环评,采取补偿补救措施。
但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工业带来较高GDP之地,渔业部门位置较弱,常常受制于地方政府的压力,在一些涉及破坏或改变水域环境的水电、工业、民用等大型涉渔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估中,很难听见他们的声音。
对此有关专家提出较具体的建议:作为珠江流域渔业管理协调机构的珠江流域渔业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做地方渔业部门难做、不便做的工作。水利电力工程项目的环境评估和补偿正属此类。“珠渔委应尽快选择合适切入点,介入水利电力工程的环境评估”。
专家还呼吁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行动,开展调查研究,与水利、电力和环保部门加强沟通,并根据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养护行动纲要》精神进行交涉,防止重复过去“先建设后研讨”、“先破坏后治理”的现象。
本报记者韩乐悟
本报北京12月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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