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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煤矿"11.21"事故12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

2010-12-21 15:25:00    作者: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21日电 据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对新兴煤矿“11.21”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此案件12名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名相关人员受到党纪、行政处分。同时,责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由黑龙江煤矿安监局依法对龙煤股份公司处以400万元罚款。

  2009年11月21日,黑龙江省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随后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8人死亡、133人受伤。

  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改进和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二是全面推进瓦斯治理工作,健全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三是加强煤矿技术和基础管理,强化以班组为核心的现场安全管理,大力推进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四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肃查处事故。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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