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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06家证券公司总资产超过2.24万亿

2011-01-09 22:23:00    作者: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9日电 中国央行中国人民银行的官方网站今日下午刊登该行副行长刘士余的文章《深化金融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刘士余在文章中披露,截至2010年10月末,106家证券公司总资产超过2.24万亿元,62家基金公司管理资产超过2.51万亿元,分别比“十一五”期初增长6.30倍、4.32倍。

  文章中还写到,“十一五”期间,为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在国务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

  一是牵头证券公司重组。证券公司重组是特定市场背景下的重大政策措施。2005年,证券公司风险全面显现,如果按照市场化原则,对高风险证券公司特别是一些大型证券公司实施市场退出,在当时的市场环境下,不利于投资者信心恢复和市场稳定。权衡利弊,按照行政指导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以汇金公司、中国建银投资作为重组平台,采取股东注资、提供流动性支持以及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研究确定了银河证券等9家证券公司的重组方案。2006年底,9家证券公司的重组工作基本完成,不仅有效化解了证券公司风险,维护了证券市场稳定,而且通过资源整合,明显增强了被重组证券公司的综合实力。

  二是做好德隆系风险处置工作。2004年4月德隆风险爆发后,人民银行作为德隆风险处置小组的主要成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了《关于处置德隆系风险的总体意见》,确定由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托管德隆系,以市场化方式进行处置。作为工作层面牵头协调单位,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有关政策,及时研究解决风险处置中遇到的问题,最终实现了德隆从实业和金融机构中全面平稳退出的目标,最大限度减少了国家和债权人的损失。

  三是积极推动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汲取证券公司风险形成的经验教训,人民银行积极推动有关部门修订和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一是推动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为改变被处置证券公司个人债权收购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缺口弥补由人民银行再贷款支付可能引发的道德风险,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2005年8月30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成立,标志着证券公司市场化风险处置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二是推动建立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以南方证券风险处置为契机,人民银行要求利用国家公共资金和资源进行重组的证券公司必须率先实现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第三方存管。2007年8月该制度在全行业实施,从机制上杜绝了证券公司挪用客户结算资金等违规事件的发生。三是推动交易所国债回购制度改革,从制度上保证了投资者资产的安全。

  四是配合证监会妥善处置28家高风险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期间,人民银行配合有关部门,先后对南方证券等28家高风险证券公司实施了行政处置。研究制定了《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实施办法》、《关于个人债权收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政策,为风险处置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认真做好金融稳定再贷款的审查、发放、管理工作,确保了再贷款资金及时到位,保证了个人债权收购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缺口弥补工作的顺利进行。

  2007年8月,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圆满结束,在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证券公司长期积累的风险得到妥善解决,为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
陶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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