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贵州农业厅原副厅长受贿行贿被判10年零3个月

2011-01-31 15:45:00    作者: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贵州频道1月31日电 (记者齐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30日对原贵州省农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省畜牧局局长、十届贵州省政协委员熊文中受贿、行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熊文中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受贿所得赃款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月31日通报称,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熊文中于2005年至2009年期间,多次收受贵州大兴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州省榕江山农发展有限公司、铜仁万山特区龙辉养殖有限公司、遵义金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金良养殖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贿赂,共计人民币70.5万元和1万美元。

  2005年底,被告人熊文中为了职务升迁,遂请时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的黄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推荐其当省农业厅厅长,黄瑶答应帮忙。2006年10月,熊文中为表示对黄瑶的感谢,在与黄瑶赴美国洛杉矶考察期间送给黄瑶5000美元。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文中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70.5万元和1万美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此外,被告人熊文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黄瑶行贿5000美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应对其以受贿罪和行贿罪数罪并罚。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作出上述判决。

刘宝才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