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南昌地下空间管理有法可依 地铁商用空间可转让

2011-02-22 14:53:00    作者:邹文彪   来源:中国新闻网  

昨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政府出台《南昌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对地下空间的规划、土地取得、开发建设和产权租售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定。目前南昌地铁1号线部分站点已经开工建设,今后地铁商业开发占用的地下空间如何明确产权成为一大热点。

  昨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政府出台《南昌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对地下空间的规划、土地取得、开发建设和产权租售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定。该《意见》从本月1日开始实施。

  目前南昌地铁1号线部分站点已经开工建设,今后地铁商业开发占用的地下空间如何明确产权成为一大热点。该《意见》规定,附着地下交通建设项目开发的经营性地下空间,或利用自有公共建筑的地下空间改扩建为经营性项目的,其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经批准可出让。

  如同地上房屋一样,地下空间也要进行确权登记和租售管理。该《意见》明确,地下空间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地下、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原则上实行分开登记,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单独设立宗地。(记者 邹文彪) (来源:大江网)

马震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