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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1000万套保障房限期开工 在北京签下军令状

2011-02-25 07:06:00    作者:郭程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在24日举行的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代表国务院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2011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

图为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建设中的一处廉租房

  在24日举行的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代表国务院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2011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

  今年全国共将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1000万套,比去年增加70%多,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以上。

  早谋划 早动手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求,在签订目标责任书以后,各地要早谋划、早动手,尽快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尽快落实资金和土地。今年计划建设的项目,要尽早开工,最迟在11月底前要全部开工建设。同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要加快进度,确保今年基本建成500万套以上。

  从各地签订责任书的内容看,今年公共租赁房逐渐成为重要的保障方式,有关部门也要求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完善投资和运营机制。为适应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住房问题的特点,今后公租房将成为保障性住房发展的重点,主要用于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等群体。

  有关部门已要求在商品房价格和租金较高的城市,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大幅度增加公租房供应。同时给予相关的政策优惠和支持,鼓励社会参与公租房建设。公积金、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创新机制、完善政策更为重要。特别是发展公共租赁房这个新生事物,需要创新政策措施和制度设计,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制度创新。

  中央补助 超过千亿

  今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超过1000亿元,继续大幅增加。据了解,中央补助资金将尽快下达。补助资金的使用方式将更加灵活,地方政府可以在不减少总量的情况下,适当调整保障房品种结构,但已享受中央补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调减。同时,各地对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可以统筹建设,相关的中央补助资金可以打捆使用。

  在中央加大资金补助力度的同时,各省也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为了督促市县政府落实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比例不得低于10%,有关部门计划采取相应的硬措施和硬约束。财政资金安排不足的地区,土地出让净收益提取比例还将进一步提高。

  目前甘肃、重庆等省市按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浙江省按土地出让总收入的2%,内蒙古、吉林等省区按土地出让净收益的20%计提住房保障资金,值得各地借鉴。

  今年,保障房建设任务大幅增加,资金压力较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这种情况下,更要强调效益和效果,严格控制各类保障性住房的面积标准,使尽可能多的家庭能够尽早享受到实惠。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要以小户型为主,套均建筑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左右。

  据了解,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近期将组织对各地今年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资金、土地和财税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工程质量、进度等进行全面督查。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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