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4 04:45:00 作者: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昆明3月3日电(记者杨跃萍、李萌)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新闻办3日23时发布,大理剑川“3·2”山火伤亡者的身份已经得到确认,起火原因也已查明。
3月2日18时左右,剑川县金华镇金和村发生林火。火灾发生后,州、县、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及时组织县乡扑火队赶赴火场组织指挥扑救,明火于3月2日23时基本扑灭,3日9时明火全部扑灭。但在3月3日16时清理火场的过程中,由于突起大风、导致火场死灰复燃,在火场清理余火的部分扑火队员被大火围困,造成9人死亡,7人受伤。
据通报,伤亡者的身份已经得到确认,死亡者分别为:县防火办杨玉麟、苏昆华,金华镇党委委员杨育林、金华镇副镇长赵璠,县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员杨建邦、沙嘉福、赵四中,义务扑火队员罗喜禄、施俊成。
起火原因为:家住金和村委会金场村38号的村民李萍3月2日上午9时到自家荒地劳作时,用随身携带的一次性气体打火机点燃堆积在荒地里的包谷根,由于燃烧的包谷根接近杂草、枯干的刺条等易燃物,李萍在点燃火堆后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加之当时风力较大,火速向东、北两侧延烧无法控制而引发了山火。目前犯罪嫌疑人李萍已被羁押,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李萍,女,白族,初中文化,32岁。
3日晚,大理州委副书记杨健、州政府副州长岳黎松带领州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已抵达火场一线开展指导处理善后和看望慰问工作。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火场工作组、云南省政府工作组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组也赶赴剑川指导工作。
受伤人员的救治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正紧张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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