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4 08:05:00 作者: 来源:北京日报
同样在苹果公司推出iPad 2两周内购买iPad 1的消费者,却因为购买地点是苹果公司的经销商处,而不是直营店,就不能获得1100元的差价补贴。苹果公司这一做法被指双重标准涉嫌消费歧视。昨天,苹果“差价门”突现转机。市消协昨天通报,经过与苹果公司多次沟通,苹果决定与授权经销商协调,对在调价两周内从授权经销商处购买iPad 1的消费者进行“适当补偿”。
3月初,苹果公司宣布销售最新的平板电脑iPad 2时同时下调iPad 1的价格,并称调价前两周内在直营店购买iPad 1的消费者可得到1100元差价返还,但同样是通过正规授权经销商渠道购买的产品,消费者却难以得到这一差价返还,引起众多消费者的不满。据了解,为了化解消费者不满,本市苏宁、国美和京东商城等,先后发出通知,表示愿意“自掏腰包”为消费者弥补差价。
市消协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销商的补偿标准原则上应该也是1100元。在苹果公司正式授权经销商处购买iPad 1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凭证提出补差要求。
3月10日,市消协就此问题发表了声明,明确表态:苹果公司进行期限内的差价返还这一做法值得肯定,但在其授权经销商处购买这一产品的消费者,因购买渠道的不同而拿不到返还差价,这种做法欠妥并有失公平。
据调查,在北京的苹果公司直营店仅有2家,而授权经销商多达90余家。大量iPad 1是通过苹果授权的经销商销售的。市消协认定,因购买渠道的不同造成待遇不同、权利不同,对广大消费者显失公平公正,形成事实上的双重标准,涉嫌消费歧视。
市消协负责人告诉记者,市消协近日与部分专家对苹果公司的上述问题进行了研究,进一步界定了问题的性质,并多次与苹果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最终,苹果公司表示:出于对消费者负责的考虑,由苹果公司与其授权经销商进行协调,对时限内在苹果公司正式授权经销商处购买iPad 1的消费者作出适当补偿,消费者可凭购物凭证,向经销商提出补偿要求。
昨天,记者致电苹果公司售后服务热线,接线服务员表示“尚未接到这一通知”,目前仍只对苹果直营店和网店规定期限内卖出的iPad 1进行补贴。同样,中关村e世界等苹果经销商也表示“未接到苹果通知”,苏宁电器等前期已为消费者弥补差价的商家称,苹果公司是否承担这部分补差资金还在“洽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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