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安徽提高义务教育多项补助 上小学初中收费更少

2011-04-08 11:08:00    作者:张晓嵘   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今后初中生和小学生上学花费将更少,不但不用交学杂费,家庭困难寄宿学生的生活补助以及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这些资金将有利于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同时也避免了学校将一些经济压力转嫁到学生身上。省教育厅日前公布了2011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因为农民工子女的资金补助钱随人走,这部分学生将免除借读费之忧。

  地方教材全面取消
 
  在中小学的课本中,地市教育部门会给学生准备地方教材。但是从今年起,我省全面取消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教材,地方教材中的有关内容纳入学校图书资料建设范畴。同时,继续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

  中央财政免费教科书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生均每年90元、初中生均每年180元。继续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免除学杂费基本标准为小学每年234元/生,初中每年330元/生。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为小学每年30元/生,初中每年45元/生。

  两项补助标准提高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除了免除学费外,还有一个重要部分是对经济困难寄宿生实施生活补助。

  2011年的改革提高了这部分费用的补助标准,小学生3元/天、初中生4元/天,比以前增长了1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所需经费,中央财政按50%给予奖励性补助,地方承担50%部分仍由市、县(市、区)财政承担。

  同时提高的还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基本标准。提高后的基本标准暂定为:小学每年425元/生、初中每年625元/生,比2008年提高了近一倍。

  民工子女钱随人走

  以前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入学时,学校往往以学生在此没有学籍不能享受资金补助为由,收取借读费。但现在这个借口将不再成立,最新改革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规定,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就读的,以及城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统计为“城市”的,人随学籍走,执行所在城市同等政策,由流入地政府统筹解决。

  此外,按教育事业统计口径,统计为“农村”“县镇”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统计为“城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享受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张晓嵘)

解西伟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