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9 21:43:00
来源:中国新闻网河南郑州几家大型超市日前因为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在商品上粘贴价格标签,被河南省物价部门处罚。在河南多家大型超市向国家发改委提出意见后,国家发改委今天(29日)做出回应:今后不再要求超市在每件商品上粘贴价格标签。
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处长李常青表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信息化程度的提高,超市等零售交易由原来的手工收费改为电脑按商品信息条码收费,原有规定已经不符合当前实际情况。
李长青:可以不再要求开价柜台、自动售货机,自选市场等采取自选式售货方式的经营者使用打码机在每件商品或包装上胶贴价格标签。
发改委同时要求超市应当区分商品种类,在商品陈列柜处,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同时采取条形码、电脑查询、电子显示屏等灵活便捷的方式明码标价,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李常青:必须依法明码标价,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胃、标示醒目、价格变动及时调整,便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选择比较。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