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30 03:41:00
曹志恒 来源:新华网新华网乌鲁木齐4月29日电(记者曹志恒)4月29日下午,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新闻办获悉,新疆公安厅下派的5个工作组已基本摸清新疆重点拐出地被拐未成年人底数、流向和基本情况,新疆打击拐骗拐卖、组织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正全面展开。
近年来,少数违法犯罪分子拐卖、组织、胁迫新疆籍未成年人在内地从事扒窃、抢夺、贩毒等违法犯罪情况日益突出,影响新疆及内地省市的社会治安稳定,已引起中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领导及内地有关省市的高度关注。4月下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公安部相继召开会议,对接回新疆籍流浪儿童、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4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的全区打击组织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而此前的4月14日,公安厅派出了5个工作组分赴被拐骗儿童较多的地州调研,调查当地被拐未成年人底数、流向和基本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介绍,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新疆公安机关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专案侦查,及时解救,严打幕后”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以解救新疆籍未成年人为目标,打击深挖幕后犯罪团伙为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打击和整治行动,集中打掉一批盘踞一方、危害严重的犯罪团伙,严惩一批组织头目和骨干。
新疆公安厅还要求打击拐骗拐卖、组织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要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打击目标,组织优势警力,与内地警方联动,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专案侦查,增强打击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