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3 08:42:00
来源:南方报网—南方日报据新华社电 北京“醉驾入刑第一人”李俊杰不但要面临拘役的刑事处罚,还将被吊销驾驶证、5年“禁驾”。记者从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由于李俊杰并未对此提出听证的申请,在被查获3天后,北京交管部门将依法对李俊杰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理。
据北京交管部门介绍,5月1日上午,交管部门已经向李俊杰出示了《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笔录单上写明:“你的行为已经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你进行处罚。拟作出的处罚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李俊杰在告知笔录单上亲笔写下“听清楚了以上告知内容,对于上述告知事项不提出陈述、申辩,不要求听证”。据此,北京交管部门将在3天后依法对李俊杰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理。
此外,李俊杰被刑事拘留后,还将经过司法程序,最终由法院作出裁决。
据了解,今年25岁的李俊杰在内蒙古做生意,此次来京是看望正在读书的弟弟,被查获时所驾驶的奔驰GLK300越野车注册在其父名下。李俊杰和同行的朋友都表示,并没有关注媒体上对“醉驾入刑”的报道,“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但没想到查得这么严。”
清醒后的李俊杰对民警表示,自己“非常后悔”,愿意配合警方进行调查。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