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国务院:地方须比照中央公开“三公”支出

2011-05-05 07:00:00    作者:   来源:新华社  

会议强调,应当清醒地看到,财政预算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公开还不够细化,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必须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国务院指出,财政预算公开不够细化,中央各部门要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决算

  98中央部门须公开部门预决算,国务院要求地方比照中央公开“三公”支出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

  预算公开还不够细化

  会议强调,应当清醒地看到,财政预算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公开还不够细化,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必须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预算公开内容要增加

  一要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2011年中央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部分重点支出和2010年度中央财政总决算要公开到“项”级科目。

  二要继续推进中央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2011年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98个中央部门,都要公开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部门预算。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中央决算草案后,98个中央部门要公开部门决算。中央部门要加大公开力度,增加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的内容。

  三要公开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中央财政2010年度行政经费支出决算总额和“三公”经费决算总额,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开。中央各部门要公开本部门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要公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

  五要大力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并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

  预决算说明要通俗易懂

  会议要求,对公开的财政预决算要作出通俗易懂的说明,并与预决算同时公开。

  财政预算公开进程

  2009年 首次公开4张预算表

  内容:包括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中央财政收入、中央财政支出、中央本级支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等。

  2010年 12张表格全部公开

  内容: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中央财政预算,内容涵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数量:98个中央部门中,有75个公开了部门预算。

  地方预算:18个省(区、市)财政公开了本地区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1年 “三公”预算决算公开

  内容:

  1.中央财政2010年度行政经费支出决算总额和“三公”经费决算总额,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开。

  2.中央各部门要公开本部门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3.2011年中央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部分重点支出和2010年度中央财政总决算要公开到“项”级科目。

  数量:98个中央部门,都要公开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部门预算。

  地方预算:27个省(区、市)财政进行了公开。20个省(区、市)公开了省直部门的部门预算。

魏鹏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