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广西邀请媒体介入事故调查 揭露非法生产"保护伞"

2011-05-18 01:13:00     作者: 熊红明    来源: 新华网  

关键词:
[提要] 在5月17日举行广西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会议上,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委会副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陈鸿起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邀请新闻媒体介入事故调查,对充当不法业主保护伞、干扰安全生产的干部进行大胆揭露
 

  在5月17日举行广西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会议上,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委会副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陈鸿起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邀请新闻媒体介入事故调查,对充当不法业主保护伞、干扰安全生产的干部进行大胆揭露。

  “一些地区和单位发生事故时,对媒体往往采取‘躲’和‘拖’的办法,以至于外界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产生误解。”陈鸿起说,随着大众传播媒介日益发展,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必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优势,实施有效舆论监督,新闻媒体要介入事故调查,增强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的透明度。对一些领导干部搞权钱交易、充当不法业主保护伞、干扰安全生产的,或因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要进行大胆揭露。

  今年以来,广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1至4月,广西火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41.5%和27.2%;水上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62.5%和275%。一些地方接连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及影响恶劣事故。1月3日,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大塘镇桂和烟花爆竹厂装药工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月12日,玉林市博白县沙河镇炮竹厂称料工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月21日,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檀圩镇发生一起非法生产爆竹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熊红明)

李辉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