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成立10周年座谈会举行

2011-05-18 01:17:00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关键词: 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提要] 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成立10周年座谈会17日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肩负崇高使命,在历次抢险救灾中,坚持生命至上,科学施救,不畏艰险,勇挑重担,做出了突出贡献,赢得了国内外高度赞誉
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成立10周年座谈会举行
    2010年9月14日,在巴基斯坦南部特达地区,准备启程回国的中国国际救援队第一批队员在驻地巴基斯坦工作人员相拥道别。新华社记者周磊摄

  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成立10周年座谈会17日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肩负崇高使命,在历次抢险救灾中,坚持生命至上,科学施救,不畏艰险,勇挑重担,做出了突出贡献,赢得了国内外高度赞誉。实践证明,这是一支技术精湛、作风顽强的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的队伍。希望再接再厉,在今后的抢险救灾行动中做出更大的贡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座谈会,向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参与抢险救援的部队官兵、各界人士表示亲切的慰问,他希望救援队以十年取得的显著成绩为新的起点,牢记神圣使命,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坚持一专多能提高救援实战水平,在国内外紧急救援行动中再立新功,在加强我国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回良玉说,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成立十年来,大力加强能力建设,按照“反应迅速、机动性高、突击力强”的目标要求,贴近实战刻苦训练,熟练掌握了地震灾害救援理论和技术,迅速成长为国家应急救援体系的一支尖兵,实现了由一支新生力量向国际重型救援队伍的跨越式发展,有力地带动了全国地震救援力量的快速发展。

  回良玉指出,救援队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为己任,在一系列抢险救援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在四川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泥石流等灾害救援中,救援队都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带给灾区人民,把生命的希望和生活的勇气带给灾区人民。面对灾区极为恶劣的救援条件,救援队冲锋在前,承担了很多急难险重的攻坚任务,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骨干和突击队作用。

  救援队成立以来,9次实施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良好救援效果。回良玉指出,救援队的国际救援行动,体现了中国人民对受援国人民的友好情谊,展示了我国在国际人道主义事务领域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表达了我国对构建和谐世界、维护世界和平的道义担当,彰显了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关心世界、关爱生命的良好形象,为国家整体外交做出了重大贡献,为祖国赢得了荣誉,也为中华民族增添了光彩。

  回良玉强调,当前,全球自然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多发频发,灾害的突发性、复杂性和破坏性进一步加重加大。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和抗灾救灾能力的提高,进一步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地震等灾害救援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要强化国家救援队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国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要强化各方面救援力量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增强抢险救灾合力。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领域的国际交流,继续履行国际人道主义义务。国家救援队要牢记神圣使命,发扬优良传统,争取更大光荣,为国家和人民再立新功。

  座谈会前,回良玉在中南海紫光阁亲切会见了救援队队员代表。中央有关部门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北京军区、武警部队负责人以及救援队队员代表出席会议。中国地震局、总参谋部在会上介绍了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十年来建设和发展情况,并向为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单位颁发了荣誉证书。

李辉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