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8 13:37:00
周到 来源: 西部网陕西钰富公司总经理权晓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建设用地手续是没有拿到,但是有市政府的两次会议纪要,是政府开绿灯让他们开工建设的。”记者发现,在这两份会议纪要([2010]84号、86号)中的确有“边施工、边完善,尽快施工”的意见。
有了会议纪要的“绿色通道”,就能绕开《土地管理法》,“边施工、边完善”?
疑问二:申报
3年里“变身”6次 频繁换名为哪般?
2008年8月4日商洛市城建局对该项目“定点”为“柳家沟综合治理工程仿古一条街”;
2009年1月19日给商州区发展计划局报为“东关社区柳家沟住宅小区”;
2009年8月13日商洛市发改委下达廉租房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时,文件附表将其列为“商州区东关柳家沟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住房”;
2009年8月陕西钰富公司与买房户所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又成为“柳家沟仿古一条街商住楼”;
2009年12月29日商州区政府与钰富公司签订回购合同时该工程却成为“商州区东部柳家沟治理工程配建廉租房”;
2010年11月30日强令该违法工程复工的商洛市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上,该工程却变为“商州区政府柳家沟廉租房”。
一栋楼,在三年间变了六次名称。这样频繁的“改名换姓”究竟出于怎样的考虑?
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有当地群众表示,柳家沟是一条河道,原本不是什么棚户区,从来没有拆迁一户群众住房,也根本不存在回迁安置问题。可是“商州柳家沟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房”仍然成功申报,得到中、省专项扶持资金1800万元。
陕西钰富公司总经理权晓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建设用地手续是没有拿到,但是有市政府的两次会议纪要,是政府开绿灯让他们开工建设的。”记者发现,在这两份会议纪要([2010]84号、86号)中的确有“边施工、边完善,尽快施工”的意见。
有了会议纪要的“绿色通道”,就能绕开《土地管理法》,“边施工、边完善”?
疑问二:申报
3年里“变身”6次 频繁换名为哪般?
2008年8月4日商洛市城建局对该项目“定点”为“柳家沟综合治理工程仿古一条街”;
2009年1月19日给商州区发展计划局报为“东关社区柳家沟住宅小区”;
2009年8月13日商洛市发改委下达廉租房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时,文件附表将其列为“商州区东关柳家沟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住房”;
2009年8月陕西钰富公司与买房户所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又成为“柳家沟仿古一条街商住楼”;
2009年12月29日商州区政府与钰富公司签订回购合同时该工程却成为“商州区东部柳家沟治理工程配建廉租房”;
2010年11月30日强令该违法工程复工的商洛市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上,该工程却变为“商州区政府柳家沟廉租房”。
一栋楼,在三年间变了六次名称。这样频繁的“改名换姓”究竟出于怎样的考虑?
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有当地群众表示,柳家沟是一条河道,原本不是什么棚户区,从来没有拆迁一户群众住房,也根本不存在回迁安置问题。可是“商州柳家沟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房”仍然成功申报,得到中、省专项扶持资金1800万元。
疑问三:建设
看“穿越”的协议授权能否取代竞标?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必须通过“招拍挂”等一系列程序交由开发商实施。可是这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却是把“商品房开发”、“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建设”混在一起。
总投资12387万元的大项目,按规定必须以竞标方式取得工程建设权,但是在没有土地、建设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陕西钰富公司还是在2006年12月27日与商州区东关社区签下一纸“协议”,将此工程轻松拿下。记者注意到,当时协议的一方“东关社区”是没有工程发包权的。
文件显示,直到2007年9月16日,商洛市城投公司才授权商州区东关社区“对柳家沟北新街至商州区粮食储备库段进行综合开发建设”。而在九个半月之前,东关社区就在尚未被授权时就与钰富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
如此“穿越”的授权,是否拥有合法性?一纸协议又是否能够取代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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