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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确定今年工资指导线 企业职工最少加薪7%

2011-05-31 14:40:00     作者: 梁璠    来源: 西安晚报  

关键词: 工资增长 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指导线制度 企业工资指导线 职工代表大会 工资分配 职工平均工资 职工工资 企业效益 企业发展
[提要] 陕西省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确定,今年全省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增长上线为20%,增长下线为7%。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陕西省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确定,今年全省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增长上线为20%,增长下线为7%。

  调多少?工资平均增长15%

  据了解,本次企业职工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企业可据此合理确定当年的工资增长率。

  今年我省制定的最新工资指导线是:以2010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4299元为基数,确定今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上线为20%,下线为7%,但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怎么调?三种情况区别对待

  陕西省内所有企业在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时应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企业上年度人均工资在全省企业平均水平及以下的,要在工资增长指导线基准线到上线的区间内确定人均工资增幅;

  企业上年度人均工资在全省企业平均水平以上至3倍之间的,要在工资增长指导线下线到上线区间内确定人均工资增幅;

  企业上年度人均工资在全省企业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人均工资增幅不得突破工资增长指导线基准线。

  倾向人群:着力提高一线人员工资

  省人社厅要求各类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工资正常的增长机制。要依据我省2011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结合本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合理确定本企业2011年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企业在制定内部工资分配方案时要充分考虑一线职工工资增长水平,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保障一线职工的工资随企业的发展而提高,及时分享企业发展成果。

  国有企业:职工不加薪 老总工资不得涨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模范执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建立企业经营者收入与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相联系的机制,来保证企业工资增长方案向一线职工倾斜,要将职工工资增长状况作为经营者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考核目标。一线职工工资未增长的,经营者工资不能增加;企业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水平未达到所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经营者收入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

  非国有企业:年内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非国有企业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和分配方案,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应参照年度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和分配方案,并创造条件在今年内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新闻链接

  涨薪 为啥还划定上线

  有人也许有疑问,给职工发工资不是越多越好吗,为什么还要制定上线?

  陕西省人社厅工资处楚瑞秦表示,这主要是针对一些垄断性行业和企业,他们依靠国家特殊政策获取超额垄断利润,没有限制地给职工发高工资,达到某些目的。提出上线主要是为了遏制一些国有企业等暴利行业滥发工资的现象。

  楚瑞秦表示,企业即便效益不好,也要想方设法给员工加工资。职工的工资若没有得到相应提高,可通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程序,向企业提出要求。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工资增长指导线是在综合考虑经济、物价等因素的基础上,对企业提出的当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不具有强制性,具体执行还要按本企业效益的增长幅度而定。不同企业的工资水平不一样,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必须按基准线执行。目前,工资指导线制度是作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参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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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益故意不涨薪 企业老总不能当劳模

  省人社部门要求对当年未按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人均工资增幅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对有效益却故意不增加职工工资的企业,除予以通报、取消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相关称号的资格外,其企业负责人不得参加劳动模范等先进称号的评选,国有企业经营者不得兑现绩效年薪。

  本组稿件由记者梁璠 通讯员高瑛采写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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