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2 17:09:00 我要评论
罗钦文 来源: 中国新闻网中新社厦门6月12日电 (记者 罗钦文)今年1月1日,ECFA货物贸易早收计划正式实施,5个多月来互利共赢效应明显。海关总署官员12日在此间披露,截至2011年5月31日,台湾对大陆出口享受ECFA关税优惠货物9385票,货值15.61亿美元,关税优惠2.81亿元人民币。
同期,据台湾海关统计,大陆向台湾出口实际已享受ECFA关税优惠货物4741票,货值3.31亿美元,关税优惠约合4640.9万元人民币。
海关总署副署长鲁培军在第三届海峡论坛大会上表示,以上数据表明,早收计划实施时间虽然不足半年,但效果初显,实现了海峡两岸的互利双赢。大陆海关将继续加强与各有关方面的合作,进一步创新海关管理,推动ECFA有效实施,扩大两岸经贸合作,增进两岸人民福祉。
目前,两岸已就海关程序与合作协议进行了沟通,达成广泛共识,并已提请争取纳入两会商谈议程并尽快签署。鲁培军说,该协议签署后,将使大陆和台湾海关已有的合作制度化、固定化、常态化,有效解决两岸货物贸易在通关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鲁培军也表示,福建提出在平潭规划建设两岸合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更加优惠政策,是构筑两岸合作交流前沿平台的有效举措,符合平潭的实际情况,海关将积极支持,共同推动。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