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7 09:38:00 我要评论
来源: 新华网广州市今年将有8家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兴建13395套保障房,占广州今年保障房建设任务的15.7%。专家认为,保障房建设压力巨大、缓解单位住房困难是催生单位自建保障房的主要原因,建议尽快完善保障房分配等系列配套政策,避免单位自建房重走福利房老路。
争议:单位自建保障房重走福利房老路?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2011年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项目统计表》显示,今年将有8家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保障房项目,分别是广州建筑集团、广州市政公司、广州地铁公司、穗和公司、东建公司、安厦公司、番禺海关、华南理工大学。这8家单位将建成供应13395套保障房,占广州今年保障房建设任务总量的15.7%。其中,廉租房4410套,经济适用房3160套,公共租赁房5825套。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自用土地的,均可以申请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房。
广州市企事业单位大规模建保障房,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有专家认为自建保障房有重走福利房老路的嫌疑。全国房地产经理人联合会研究院院长陈宝存认为,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房不是保障房建设的初衷。目前单位自建保障房面对的群体主要是1998年房改之后没有享受到房改政策的人群,或是之前享受的住房面积太小,不满足的人群。这是打着保障房旗号,为自身谋利益的行为,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有悖社会公平。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彭澎则认为,单位自建保障房政策看起来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如果对单位自建保障房的监管不力,会产生很多问题。如利用保障房政策,行集资房之实,这可能走回福利房的老路;或企业自身降低保障房申请标准门槛,对多出的住房也不对外提供,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与分配的不公。
也有专家认为,单位自建保障房具有合理性。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认为,单位自建保障房是不会重回“福利分房”老路,因为福利分房时代并没有商品化,住房都是由单位解决。但现在已经进入商品经济时代,住房渠道多元化,单位自建保障房是有其合理性的。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在分配上将优先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需求。至于这个单位将哪些人定位为低收入住房困难户,肯定会和现在政府设立的保障性住房保障群体的标准是一样的,不会给予企业特殊的优惠。
矛盾:保障房建设压力大 催生单位自建保障房
我国计划今年新增1000万套保障房,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达的计划,今年广东保障房建设任务为30.62万套。广州今年将建设8.5万套保障房,占广东省保障房建设任务的1/4。业内专家认为,这样大规模的建设力度使政府面临着很大压力,资金和用地方面存在很大困难,这是催生单位自建保障房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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