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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查处囤积党参经营者 两年价格涨幅达10倍

2011-07-18 14:06:00     作者: 江国成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党参;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涨幅达;发改委;价格涨幅;价格上涨;发展改革委;价格法;中药材
[提要] 据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8日介绍,为严厉打击囤积炒作中药材价格的违法行为,努力保持中药材价格的基本稳定,发展改革委同有关部门对甘肃陇西地区20多个中药材存储仓库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一些中药材经营者蓄意囤积党参,导致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大幅上涨的行为进行了查处,依法公开告诫,并责令违法经营户限期限价限对象销售。

  新华网北京7月18日电 (记者江国成)据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8日介绍,为严厉打击囤积炒作中药材价格的违法行为,努力保持中药材价格的基本稳定,发展改革委同有关部门对甘肃陇西地区20多个中药材存储仓库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一些中药材经营者蓄意囤积党参,导致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大幅上涨的行为进行了查处,依法公开告诫,并责令违法经营户限期限价限对象销售。

  发展改革委依法对2010年12月前囤积党参的浙江南方药材有限公司等10户经营者,下达了价格行政执法告诫书,责令其于2011年7月21日之前,按照不超过每公斤60元的价格,将储存的20多万公斤党参出售给以党参为原料并取得GMP认证的中成药制药企业。

  同时,发展改革委对2011年1月以来存有党参的44户经营者予以告诫,责令其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储存的80多万公斤党参出售给以党参为原料并取得GMP认证的中成药制药企业。逾期未按规定销售并提交有效凭证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009年下半年以来,党参价格一路上涨,从当年8月的每公斤9元左右上涨至2011年6月的每公斤90元左右,涨幅达10倍之多。党参价格的大幅上涨,除产量下降供求紧张外,少数不法经营者囤积炒作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次检查发现的部分经营者的囤积行为,加剧了市场供求紧张关系,助推了党参价格上涨,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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