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8 14:06:00 我要评论
江国成 来源: 新华网新华网北京7月18日电 (记者江国成)据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8日介绍,为严厉打击囤积炒作中药材价格的违法行为,努力保持中药材价格的基本稳定,发展改革委同有关部门对甘肃陇西地区20多个中药材存储仓库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一些中药材经营者蓄意囤积党参,导致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大幅上涨的行为进行了查处,依法公开告诫,并责令违法经营户限期限价限对象销售。
发展改革委依法对2010年12月前囤积党参的浙江南方药材有限公司等10户经营者,下达了价格行政执法告诫书,责令其于2011年7月21日之前,按照不超过每公斤60元的价格,将储存的20多万公斤党参出售给以党参为原料并取得GMP认证的中成药制药企业。
同时,发展改革委对2011年1月以来存有党参的44户经营者予以告诫,责令其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储存的80多万公斤党参出售给以党参为原料并取得GMP认证的中成药制药企业。逾期未按规定销售并提交有效凭证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009年下半年以来,党参价格一路上涨,从当年8月的每公斤9元左右上涨至2011年6月的每公斤90元左右,涨幅达10倍之多。党参价格的大幅上涨,除产量下降供求紧张外,少数不法经营者囤积炒作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次检查发现的部分经营者的囤积行为,加剧了市场供求紧张关系,助推了党参价格上涨,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