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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1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布:工资最高可涨23%

2011-08-15 15:25:00     作者: 常萌    来源: 人民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工资增长;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涨幅;工资最高;企业职工;基准线;企业要
[提要] 近日,山东省烟台芝罘区政府发布了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按照2010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1894元的基数,确定2011年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为23%,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6.5%。

  人民网烟台8月15日电 近日,山东省烟台芝罘区政府发布了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按照2010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1894元的基数,确定2011年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为23%,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6.5%。

  各类企业应依据工资指导线,在分析本企业经济效益、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标基础上,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按照规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应当围绕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工资水平过高、工资增长过快的企业,工资增幅不得突破上线;生产经营较正常、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应在基准线和下线之间确定工资增长幅度;生产经营较困难、持续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或低于下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亦可暂不增加工资,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应严格执行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享受财政补贴及上年度工资水平高于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 倍的国有企业,工资增幅不得高于基准线;其它各类国有企业工资增幅均不得突破上线(预警线)。

  各类企业在制定增资实施方案时,要合理确定管理人员(中层及以上人员)与普通职工工资增长的比例关系,实现管理人员工资与职工工资同步增长。应重点提高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一线职工的平均增资幅度不得低于本企业平均增资幅度。

  据悉,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的情况,将作为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的必备条件。芝罘区各类企业要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8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芝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对未及时将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报送备案审核的企业,将依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010年烟台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1894元,月平均工资2657.83元,按此计算工资涨幅上限为:31894元*23%=7335.62元。(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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