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9 20:59:00 我要评论
齐中熙 来源: 新华网新华网北京8月19日电(记者 齐中熙)中国19日正式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何黎明表示,这显示出国家治理物流“顽症”的决心。特别是其中旨在解决中国物流成本过高问题的一些措施,如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费、解决物流企业营业税税率不统一和重复纳税问题等,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共有9条,分别为: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优先发展农产品物流业、加强组织协调。
何黎明告诉记者,2009年3月,中国国务院印发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简称《规划》)。两年多来,物流业快速发展,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与2008年相比,2010年中国物流业增加值净增7000亿元,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下降了0.3个百分点,这相当于创造了1200亿元经济效益。
“但是,随着《规划》的深入实施和产业的不断发展,配套政策已经滞后于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一些不适应物流业发展的政策问题逐步显现,制约了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为了促进物流业进一步发展,制定完善的配套政策措施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何黎明说。
《意见》对于物流业长期反映的突出问题,都提出了相应的明确措施和要求。其中交通和税收问题是我们最为关注的两个方面。
在交通方面,当前存在的问题集中反映在过高的路桥费、过多过乱的罚款、配送车辆进城难、卸货难,以及车辆运输车通行受限等几个方面。
“调查显示,物流企业过路过桥费的支出大概占到总成本的三分之一,过高的路桥费,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影响到车辆正常通行,降低了物流效率。”何黎明说。
针对这些问题,《意见》中明确提出,要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收费、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研究制定城市配送管理办法,有效解决城市中转配送难、配送货车停靠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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