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1 09:16:00 我要评论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所谓税负痛苦指数排名 属于主观判断不尽准确
全国6000万人今日起免缴个人所得税。图为湖北宜昌市民在书店阅读“个人所得税”的书籍。任卫红摄(中新社发)
近日,据美国《福布斯》杂志推出的榜单显示,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居全球第二,这也是继2009年中国内地首次排名第二位后,再次位列该名次。而中国近来房地产“加名税”和“月饼税”等税收问题也引发了公众对我国税收制度的讨论。
那么中国内地的税负程度到底如何?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税负水平是高还是低?我国税负改革的进程如何?应当如何完善我国的税负制度?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我国税负水平被夸大
“这些年来我国一直处于全球税负排名最高的前几个国家之列。然而就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税负不可能高到这种程度,显然是被夸大了。”中国社科院金融所货币理论与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杨涛认为“从目前我国税收收入负担来看,我国的税负并不是处于很高的水平。”
杨涛认为,《福布斯》杂志的“税负痛苦指数排名”带有一种明显的主观判断,由于税制结构的不同,仅仅是按照《福布斯》税收痛苦指数对不同税种的法定税率作简单加权,并不能反映真实的税负水平。
不过,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孙玉栋也强调,虽然“税收痛苦指数”这一指标不尽准确,但是对我国当期的税制改革还是存在一些借鉴意义的。他认为:纵向地看,我们的宏观税负还是有些高,主要表现在我国主体税种的最高边际税率相对较高,法定税率水平相对于发达国家相应税种的税率水平也是不低的。比如,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最高边际税率为45%,而英国是40%,日本是37%,美国是35%,俄罗斯则实行13%的比例税率。而且除主体税种以外,我国还有消费税和其他地方税等,使税收负担的名义水平较高。
杨涛分析,之所以现在公民感到税收负担重,是因为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之外,其它政府性税收收入的影响,比如,土地出让金、国有企业的资本性收入等政府性税收比重较高。同时,财政性支出在社会福利、转化为居民服务的社会性保障设施增长还不够,所以导致了对我国税负水平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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