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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印发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五个政策性文件

2011-09-04 07:54:00     作者: 宋弢 赵琳    来源: 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文化企业 融合发展 证监局 草柳编 旅游产业
[提要] 为促进文化产业跨越发展,我省打出了含金量十足的政策“组合拳”:关于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与旅游融合发展、促进文化企业产品服务走出去、发展农村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企业上市等五个政策性文件同时印发。

  为促进文化产业跨越发展,我省打出了含金量十足的政策“组合拳”:关于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与旅游融合发展、促进文化企业产品服务走出去、发展农村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企业上市等五个政策性文件同时印发。

  建立上市文化企业培育制度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快文化企业上市步伐,已成为我省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手段。本次印发的《关于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上市融资的意见》中提到,山东大众报业集团半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3家企业,入选上述意见规定的拟上市文化企业名单。

  上述意见明确指出了我省文化企业上市工作的目标任务:从2011年到2015年,力争全省实现在境内外上市文化企业10家以上,从资本市场筹资(含上市公司再融资)100亿元以上,形成资本市场的“山东文化板块”。

  文化企业上市工作将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省企业上市目标责任考核重点。文化企业上市任务目标被分解落实到各市和省直相关部门,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金融办共同负责考核,根据省企业上市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落实奖惩措施。

  为大力培育上市文化企业后备资源,上述意见提出要建立上市文化企业培育制度,凡在省工商部门注册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文化企业,根据企业意愿,可列为省上市培育文化企业,享受相关政策和服务。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金融办、山东证监局建立拟上市文化企业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

  与科技融合发展文化新业态

  传统产业多、新兴产业少,是山东文化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当前我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的75%以上来自传统产业。针对这种情况,《关于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在文化领域广泛应用现代科技,催生发展一批新兴文化业态。

  该意见提出,要依托重点出版企业,建设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推动出版企业开发和制作数字图书、数字报刊,发展电子阅读及有声阅读,完成鲁版图书资源数字化、传统出版企业出版流程数字化和印刷复制企业的数字化改造。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的数字化转换和双向化改造,鼓励对舞台表演进行数字化采集,运用高清电视和网络视频播放。

  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将催生更多文化新业态。加快实施创意山东计划,培育一批文化创意企业。积极发展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新兴业态,支持电子纸、阅读器等新闻出版新载体的技术开发、应用和产业化。加强国家和省级动漫基地建设,支持动漫原创及衍生产品开发。同时,适应三网融合要求,加强集成电路、软件和关键元器件相关技术的研发攻关,加强多媒体广播电视、IPTV、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相关业务的应用研发,开发双向数字电视、多媒体终端、智能化家用电器等产品。

  全国首发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省级政策

  农村文化产业是农村文化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结合点。作为农业和农村人口大省,山东在全国推出首个专门推动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的省级政策意见——《关于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产业的意见》。

  这一意见描绘了“两带”、“两线”、“两大产业”的农村文化产业发展基本框架。“两带”即以黄河文明为依托,以水文化为主线,以黄河、平原农田为特色,融“水、田、花、草、滩”于一体的沿黄农业文化传承与休闲农业带;以海疆文化为主线,以渔业休闲和现代农业为特色,融“海、渔、山、滩、丘”于一体的沿海农业文化传承与休闲农业带。

  “两线”即以都市文化为主线,以展示现代高科技农业和农村文明为特色,融“泉、园、洞、风筝、海”于一体的济青高速公路两侧农业文化传承与休闲农业线;以历史文化(大汶口、三孔、四孟、一湖、大运河等)为内涵,以名胜古迹为依托,融现代农业文明与古文明于一体的京福高速路山东段两侧农业文化传承与休闲农业线。

  “两大产业”即农村手工艺和乡村文化旅游。到2015年,争取培育中国名牌产品达到100个、驰名商标50个,创出一批国际知名的山东农村文化产业品牌。

  拓展文化“走出去”渠道

  《关于促进文化企业及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的意见》中提出引导我省大型国有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根据国家和我省发展战略、所在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制定开拓国际文化市场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将经营国际化作为衡量业绩的重要指标纳入企业经营绩效考评体系。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在国外兴办经营实体,实现海外落地经营。研究制定《山东省重点文化出口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定期发布《山东省重点文化出口企业名录》,推荐更多的企业进入国家重点文化出口企业目录,并对列入目录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出口领域,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依法获得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经营资格,并享受同国有文化企业同等待遇。

  积极发展版权贸易。推动省内有实力的出版机构与国外出版机构加强合作,开发体现齐鲁文化特色、技术水平先进的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产品,扩大齐鲁出版物出口和版权输出。支持广播影视企业加快广播电视节目境外落地,开发适销对路、发展潜力大的影视文化产品和服务。大力支持鼓励网络出版物、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等新兴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文化旅游主打“齐鲁特色”

  《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意见》提出,依托孔子文化、齐文化、泰山文化等独特的历史文化资源,挖掘融入民俗风情,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整合形成特色鲜明的山东文化旅游产品。加强黄河文化、运河文化、海洋文化等水文化与旅游业发展的融合力度,带动沿河、沿海地区文化旅游业快速发展。探索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带动草柳编工艺、桐杨木加工、农民工笔绘画等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发展。通过建立名人纪念馆(园),举办纪念、研讨活动等,发挥山东名人资源在文化旅游开发中的作用。积极弘扬鲁菜文化,进一步打造鲁菜文化产业品牌。

  以举办重大节庆活动为依托,将文化和旅游充分融合。进一步举办好泰山国际旅游文化登山节、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青岛国际啤酒节、潍坊国际风筝会等节会活动,增强山东文化旅游的吸引力。进一步叫响“好客山东”文化旅游品牌,集中打造“贺年会”和“国民休闲汇”两大活动品牌。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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