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4 22:39:00 我要评论
俞俭 来源: 新华网新华网武汉9月4日电(记者俞俭)近一段时间,重庆、湖北、广西、云南等诸多地区持续遭受高温炙烤,酷热天气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许多不利影响。即便如此,电力抢修、物流快递、建筑装修等行业的劳动者仍要顶着烈日户外作业,他们的忙碌和付出令人肃然起敬。
广大户外劳动者付出如此之多的艰辛,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他们的高温劳动权益有时却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暴露出一些地方和部门态度的冷漠和责任的缺失。
随着近年极端天气增多,给予建设者更多人文关怀越来越成为社会共识。比如高温天气,国家有关部门每年都发布“防暑令”,要求各地有效预防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许多城市也积极出台高温补贴、超过37摄氏度停工等相关规定,给劳动者更多的关爱。然而不少地方传来的消息表明,相关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被大打折扣,甚至沦为一纸空文。
高温劳动者的权益保护,考验着各地政府、相关行业管理者的以人为本理念。对生命健康权益保障缺乏足够重视,对高温劳动保护的观念和责任意识淡薄,甚至为了赶工期、增效益而强行让劳动者在高温下作业,这是导致高温作业者中暑甚至发生病危悲剧的重要原因。一些人片面地认为,“高温劳动保护就是发点补贴”,而忽视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海口等地更被曝出克扣建筑工人高温津贴的事情,其做法更是无法让人容忍。
法制不完善是劳动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重要原因。关于高温劳动保护的全国性法规,还是1960年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都难觅相关具体规定,即使是高温津贴也没有国家层面的强制性条款,高寒、台风等极端气候下的劳动保护问题,同样缺乏相应法规。这些都凸显出对劳动者法制保障的短板。
完善法制保障,强化法律责任,明确执法主体,加强刚性约束,将极端气候下劳动保护纳入制度设计和法律保障,显得迫在眉睫。加大处罚力度,加强执法检查,避免规章制度成为空文,让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切实落到实处,决不能让广大劳动者流汗又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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