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1 16:34:00 我要评论
来源: 新华网最近一段时间,有关各类社团组织的负面新闻不时出现,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通过组织各类活动非法敛财成为当下一些社团组织的生存之道,其中最常见的一种手段就是评奖;奖牌奖杯“满天飞”,被人戏称为“评奖经济”。
这些社团组织疯狂敛财的背后藏着哪些花招?种种违规行为缘何大行其道?如何才能让社团组织回归“非营利性”?
社团组织敛财五大招数
“我每年要接到好几十个邀请参加评奖的通知,绝大多数评奖是各种协会、社团组织搞的,他们目的只有一个找你要钱,给钱了就给你发个奖牌、奖杯、证书啥的。”北京中关村一家电子科技企业负责人王强说。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这些以敛财为目的的社团组织往往有几个招数:
一是虚张声势,夸大宣传。一些组织动辄以“全国”“中华”“中国”的名义搞活动。如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共和国脊梁”,乍一听庄严神圣。与之相应的是,这类组织往往借用某些重要场所作为活动举办地。
二是狐假虎威,偷梁换柱。一些组织自身规模很小,影响力微弱,就拉拢一些权威机构作为合作方,甚至偷梁换柱,直接盗用这些组织的名义活动。
三是境外注册,境内活动。很多带“中国”“世界”字头的协会其实是在香港注册的,如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中国文艺工作者协会、中国文化艺术交流会等;有些在港注册的所谓协会其实只是私人公司,如已被媒体曝光的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它们以协会名义在内地敛财。
四是公开或变相收费。如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每年向企业散发会议通知,由业务员四处打电话“招商”:赞助10万元的,即可成为副会长单位。该会还以开展示范基地评选为名,成立10余家“企业文化示范基地”,每家收费10万至20万元,均以会费名义收取。
五是利用手中资源“强行”收费。如受到有关部门警告处分的中国电子商会,其旗下有个“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商会利用网站收集到的投诉信息,约谈被投诉企业收取费用,告知企业“无故不接受约谈的,将联合工商、质检、工信系统及媒体等进行查处曝光”。
违规行为缘何大行其道?
当前我国各类社团组织数目庞大。民政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第二季度,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44.8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4.6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9.9万个,基金会2311个。
作为非营利机构的社团组织,本应以维护社会公益或行业共同利益为宗旨,但遗憾的是,有些社团却违背成立的初衷,沦为一些人的敛财工具。如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现有主要工作人员4人,其中法定代表人是会长,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是会长的儿子、儿媳,该会已成为类似于家族企业的组织。
有关部门的专家分析认为,这一现象的产生,与目前我国社团组织监管体系不完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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