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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在人行道置摄像头 机动车不让行人将受罚

2011-10-12 06:44:00     作者: 孙权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机动车 人行横道 摄像头 人行道 抓拍 交巡警 该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避让行人 交警部门
[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无锡市交巡警部门研发出了新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只要行人和机动车同时出现在人行道上,就会进行抓拍。

  中新网无锡10月11日电 (孙权)记者从无锡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获悉,10月11日起,该市交警部门设计出新的人行横道电子警察抓拍器将正式启用,今后该市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但不停车让行的,将被抓拍并处罚金5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虽然规定机动车行经斑马线须避让行人,但是很多机动车并没有这种习惯,只是一味与行人争道抢行,按喇叭催促行人让路。甚至有的机动车在前进受阻时,将车停在人行横道上,导致行人只能在车行道上行走,险象环生。”无锡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相关人士介绍,行车不避让行人引发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其中还有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无锡市交巡警部门研发出了新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只要行人和机动车同时出现在人行道上,就会进行抓拍。

  记者了解到,此番无锡交警部门进行试点的路段位于该市红星路阳光城市花园三期门口由南向北方向的人行横道上。在这个人行道两端都安装有各类探头,根据交警照片拍摄的方向,抓拍机动车是否避让行人的探头位于人行道南侧。

  据悉,无锡交巡警部门今后还将在该市人流量较多和位于小区、学校或者医院门口等人群较多的地方设置人行横道电子警察抓拍器,行人和机动车同在人行横道线时,机器即开始抓拍,交警部门会根据多张照片确定机动车是否违规。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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