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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厅老总涉贿2790万受审 称不要让我死在监狱里

2011-10-12 10:38:00     作者: 赵杨 胡明    来源: 南方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吴日晶;新广;受审;管理费;跌停;办案人员;2008年;讲义气
[提要] 昨日上午,新广国际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吴日晶(正厅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行贿一案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吴日晶涉嫌受贿2790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1.445亿元及美元1200万元,另涉嫌行贿108万元。至此,新广国际高管腐败窝案最高涉案人员终于走上审判席。

被告席上的吴日晶。 通讯员 韦磊 摄

  正厅老总涉贿2790万受审

  新广国际原董事长吴日晶疑中饱私囊导致超2亿公款流失

  昨日上午,新广国际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吴日晶(正厅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行贿一案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吴日晶涉嫌受贿2790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1.445亿元及美元1200万元,另涉嫌行贿108万元。至此,新广国际高管腐败窝案最高涉案人员终于走上审判席。

  从正式出任新广国际集团董事长到走上审判席,吴日晶只经历了5年。新广国际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原副董事长陈建臻、新广国际原财务经理冯志标等高管,此前已被检察机关起诉。

  去年9月,省纪委通报称,2009年5月至2010年6月,省纪委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成功查处了新广国际重大经济损失案,共查处98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责任追究71人;保全资产8.52亿元(未含部分股权和土地价值)。吴日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不要让我死在监狱里”

  昨日上午9时30分,吴日晶被法警带入被告席,记者观察到,吴日晶表情黯淡,但精神状态尚好。开庭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吴日晶提出,自己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有3点意见。一是受贿2790万元中,收受行贿人邓某的2500万元自己只是借用,将来打算归还,所以不应定为受贿;二是被挪用的公款自己大部分并不知情,是财务经理冯志标等人所为;三是自己被追查后有重大立功,而非一般立功。后来他又承认,涉嫌受贿的2500万元中,第一次收受的1500万元确不打算归还。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和辩护人针对吴日晶涉嫌受贿及挪用公款的指控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辩护人称,吴日晶被指控受贿2500万元,当时他只是向行贿人说“支持一下”,有今后归还的打算,并且后来确实有归还的行为,故不应认定为受贿。公诉人指出,吴日晶曾称有不打算归还的心态,后来还款是在风声较紧时,害怕出事才予以归还,因此受贿事实已经成立。

  针对挪用公款罪,辩护人提出,吴日晶对冯某等同案人员大部分挪款行为并未签字审批,所以不应是起诉书认定的数额。公诉人回应,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吴日晶、冯志标、陈某等人多次协商作出的决定,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故吴日晶应对全部挪用款项负责。

  吴日晶还称,自己并未打算从挪用公款中获得好处,只是为了给新广国际融资。审判长据此提出其在审讯笔录中曾说道:“我现在用新广国际的资源支持冯志标等人做几个大项目,他们也会感谢我,等退休以后也会给我关照。”吴日晶沉默良久,称自己对当时说的记不清了,但自己在审讯时交代的都是事实。他还特别强调:“检察机关办案很规范,并没有逼供、诱供行为。”

  在法庭最后陈述时,吴日晶称自己已经悔罪并退赃,希望法官能从轻发落,“给我一个机会,不要让我死在监狱里。”本案并未当庭宣判。

  受贿过程

  2500万转入两个弟弟账户

  记者了解到,新广国际集团组建于2000年,是广东省属的22家大型国企之一,其主业“劳务输出、外企服务”曾稳居广东第一、全国第三。从2000年到2008年,新广国际从最初的4亿元注册资本,增长到最高时超过40亿元的总资产。

  据广东省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吴日晶在担任新广国际集团总经理、董事长期间,利用新广国际企业资质高的优势,在全国各地到处承揽建设工程,然后再将这些工程进行转包,从中收取“管理费”,甚至在国际上也有多个项目。

  2006年10月,南京新海达有限公司总经理关邦勋找到吴日晶,提出与其共同建设安徽省某市市政BT项目(即政府将建设工程外包,由承包企业投资进行建设,然后政府分期回购,或给予企业一定时期收益权的建设形式)。据了解,祖籍广东阳江的关邦勋长期在长三角地区做建筑生意。关邦勋告诉吴日晶,自己可以通过内部关系搞到安徽省某市的市政BT项目,但是自己的企业资质不够,无法通过招标审核,故想和新广国际进行合作,由新广国际出面揽下项目,然后由自己的公司进行建设。

  关邦勋提出该市同意在合同中约定,以当地一块580亩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付款保证,即如果将来无法还款,则将该地块拍卖,用所得价款偿还工程款,并且届时该地块的出让溢价金由双方均分。吴日晶面对这样的条件,便痛快地答应与关邦勋合作,他以新广国际的名义成立一家子公司,安排关邦勋担任该公司的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凭借新广国际的招牌,该公司顺利将该市政府BT项目拿下,吴日晶还与关邦勋合同约定,新广国际为关邦勋融资3个亿,项目收益归关邦勋所有,新广国际每年只收200万元的管理费。

  事实上,与关邦勋的合作只是吴日晶转包经营模式的案例之一。据办案人员介绍,吴日晶自恃新广国际企业资质高,一度在全国及国际上到处揽工程,然后再将这些工程转包,从中收取“管理费”,这种运营模式固然可使新广国际赚得一定的管理费,但由于这些项目都是新广国际出面拿的工程,所以风险自然由其承担,吴日晶等于将新广国际绑在了一个个建设项目上,如与其合作的企业在建设中出现问题,自然要由新广国际来买单。记者了解到,新广国际在2009年因巨额亏损被托管时,仍然在海外拥有大量在建工程,其中较大的三个工程分别位于沙特、巴基斯坦和尼日利亚,而这三个工程后来都陷入困境。

  广揽工程然后外包的运营模式虽然使新广国际承担了巨大的企业风险,但吴日晶却从中赚取了个人利益。如2007年8月,吴日晶向关邦勋提出,向其借两三千万支持弟弟做工程,关邦勋因为要靠新广国际这棵大树做工程,于是分两次将2500万元转入吴日晶两个弟弟开办的公司,后来吴日晶在2009年初风声较紧时担心被查,又将其中1600万元退还给关邦勋,另外900万元则以清理“三角债”为名处理掉。

  暗渡陈仓

  填补亏空不料受骗逾2亿

  2006年3月,吴日晶正式出任新广国际集团董事长,于是打算“干一番大事业”。2006年底,吴日晶召集与其交情不错的陈某(广东中南创展公司老板)、冯某(新广国际财务经理)、陈建臻(新广国际下属房地产开发公司副董事长)等人,在广州市体育西路某茶馆多次商议如何利用新广国际这块金字招牌赚大钱。几人研究决定,以新广国际的名义成立一家新广贸易分公司,并将公司承包给陈某,通过该公司利用新广国际集团开具的信用证做电解铜生意。所谓信用证,是指银行应买方要求向卖方开具的付款凭证,并由银行先向卖方付款,然后再向买方收取款项。

  事实上,吴日晶等人在做国际电解铜生意时经常采取高买低卖的方式,完全是借贸易为由进行套现,即由新广国际通过信用证付款的方式高价买入电解铜,然后以较低的价格将其卖出,并指定买受人将钱打入陈某公司的账户。这样,资金就由新广国际转入了陈某的公司,吴日晶、陈某等人便拿这些钱来做其他生意。几人还约定,冯某按照挪用资金的15%收取好处费,其他3人从挪用资金运作经营的利润中进行分配。从2007年1月至8月间,新广贸易分公司以新广国际名义开出信用证折合人民币2.38亿元。吴日晶本来打算用做生意获得的利润归还这些挪用的款项。事实上,这些钱后来大部分被陈某转移至国外,而陈某也在吴日晶案发前潜逃出境。

  资金危机

  借高利贷半年还息5600万

  2008年,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吴日晶等合伙的电解铜生意亏损严重,其中一单生意直接导致其陷入困境。2008年10月,吴日晶等人以新广国际名义进口一批智利出产的近200吨电解铜到上海。然而,在2008年10月的18个交易日里,沪铜共出现12个跌停,月度跌幅超过40%,由此新广国际资金链断裂。此时,多家银行也纷纷找新广国际追债,称如不按期还贷,便将新广国际列入欠贷黑名单。2008年9月,焦头烂额的吴日晶通过熟人的关系,找到茂名当地有名的“黑老大”李振刚,提出想借一笔高利贷。此时新广国际的大部分资产都被抵押给银行,已经资不抵债。吴日晶自己“拿脑袋作担保”,从李振刚手中借走了1.1亿元的高利贷,暂时缓解了燃眉之急。2009年1月,吴日晶用新广国际刚从某国有银行贷到的2亿元偿还了李振刚的高利贷本息共1.66亿元,其中包含利息5600万元,而此时距其借款时间还不足半年。李振刚收到这笔钱之后非常高兴,大赞吴日晶“讲义气”、“守信用”,随即拿出150万元现金送给吴日晶。

  投资地产

  为收管理费5000万流失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吴日晶一直对房地产开发很有兴趣。他曾经定下目标:从新广国际套出10个亿,用于自己搞房地产项目。本文前面提到的安徽省某市BT项目,吴日晶之所以答应和关邦勋合作,原因之一就是关答应以后如果能拿到这块地的使用权,便交由吴日晶的弟弟进行开发。

  在吴日晶担任新广国际集团董事长之前的2003年9月,广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邓某通过别人介绍找到吴日晶,请其帮忙拿下江门市某房地产项目,他还邀请吴日晶到江门参观该项目,向其展示了土地使用权证明等文件,吴日晶便爽快答应与其合作。双方约定,由新广国际拿下该项目的开发权,然后将其转包给邓某的公司,新广国际同样只收管理费,后来吴日晶又同意新广国际借款5000万给邓某用作项目的启动资金。为表示感谢,邓某在2004年春节前一天来到吴日晶的办公室,送给吴日晶140万元的“好处费”。办案人员后来查明,事实上邓某根本没有获得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他展示给吴日晶的文件是自己为了拉拢吴日晶而伪造的。

  行贿下属

  分管财务副总受贿108万

  章望生是新广国际的董事、副总经理,分管项目投资并协管集团的财务工作,为了使章望生在集团决策中站在自己一边,从2002年到2008年,吴日晶先后36次向章行贿共计人民币98万元,另外还多次送给章望生共10万元作为其赌资。

  章望生得到吴日晶的“好处”后,在集团决策中坚定支持吴日晶,如他对吴在集团党政联席会议上提出的让邓某承包江门红日御林项目、让关邦勋挂靠新广国际、成立新光贸易分公司等重大决策事项时,多次首先表态支持,由于章分管的就是项目投资并协管公司财务,所以其他人也就不好提出强烈的反对意见,由此使以上项目顺利通过。

  另类案情

  包养两情妇生了5个孩子

  2009年初,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发现新广国际资金链出现危机,随即展开调查,吴日晶利用新广国际代开信用证的行为露出端倪。同年4月,广东省纪委、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多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新广国际重大经济损失案”展开调查。同年11月,吴日晶被“双规”,后被广东省检察院立案侦查。

  据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介绍,吴日晶在侦查过程中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一直予以否认。他非常善于做保密工作,在受贿和挪用公款过程中都采用对公账户多次移转的方式,防止留下犯罪证据。据办案人员介绍,吴日晶利用非法所得投资了多处房产,他还包养了两个情妇并生了5个孩子,而这些他都瞒着自己的老婆和弟弟。

  办案人员经过分析认为,此案可以选择从外围突破。2010年3月,办案人员将关邦勋抓获归案,但关邦勋在到案前做了大量的法律咨询及对策研究,开始时讯问工作很不顺利,案情也没有重要突破。办案人员耐心分析关的思想和心理状况,为其权衡利弊,最终使关邦勋放下思想包袱,交代了于2007年、2008年分别向吴日晶行贿1500万元和1000万元的犯罪证据。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吴日晶知道已经赖不过去了,只好交代自己受贿和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同时他仍坚称,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新广国际。吴日晶说,新广国际早在2006年自己出任董事长时就已经亏了五六亿元,自己到处揽工程转包收取管理费,只是为了使企业扭亏为盈。

  南方日报记者 赵杨 胡明

  通讯员 韦磊 统筹 戎明昌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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