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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用地沟油可追刑责

2011-11-19 08:00:00     作者: 朱烁    来源: 北京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垃圾分类 垃圾收费 地沟油 生活垃圾处理 刑责
[提要]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昨天表决通过《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今后,本市将逐步实施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计量收费、分类计价。

  晨报讯(记者 朱烁)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昨天表决通过《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作为国内首部规范垃圾处理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确立了“产生收费”和“垃圾分类”两项制度原则。今后,本市将逐步实施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计量收费、分类计价。

  这部创制性立法历经两次审议,昨天“上会”的表决稿仍然作出多处修改。明确“生活垃圾处理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单位、家庭和个人在本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中的责任。“垃圾分类居民有责”也被写入法规。从草案出炉直到提交表决,关于“产生收费”和“垃圾分类”的争议贯穿始终。另外,受“地沟油”事件影响,关于餐厨垃圾的处理也一直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的焦点。最终,这三大关键问题以更为明确的原则表述通过地方立法确立下来。

  ■权威解读

  垃圾收费 单位带头

  条款: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本市按照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解读:市市政管委负责人透露,垃圾收费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先从单位开始,目前方案基本完成,总体考虑单位垃圾实施计量收费。针对居民生活垃圾的收费方案要综合价格形式等因素,本着审慎的态度调研。“居民垃圾收费不是为了弥补处理成本,更不是为了收费而收费,而是强调个人产生垃圾的责任,鼓励垃圾减量。”

  混合垃圾多付费是不是对居民不分类的一种处罚?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混合垃圾多付费是为了与垃圾分类政策相衔接,并不是罚款。

  此外,针对如果居民不分类或不缴费是否将受到处罚,这位负责人表示,本条例在垃圾分类、收费方面并没有对个人行为设置罚则。毕竟,目前本市垃圾分类、运输、处理的链条还没有建立起来。如果现在就强制要求居民分类并设置罚则,大家可能很难接受。

  分类标准 适时调整

  条款:对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同时,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有利于减量化、资源化和便于识别、便于分类投放的原则,以及本市生活垃圾的特性、处理方式,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向社会公布,并根据生活垃圾处理结构的变化进行调整。

  解读:目前北京垃圾焚烧率只有20%,很多分类垃圾集中到垃圾处理场后还是“一勺烩”,失去了垃圾分类的作用。记者了解到,北京城乡共有社区6500个左右,今年分类试点覆盖到1200个社区。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坦言,生活垃圾分类的核心是分类标准是否科学。居民垃圾分类之所以还不能顺利推行,与本市的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有关。只有具有强大的垃圾焚烧能力,源头分类才有意义。2015年,门头沟鲁家山垃圾焚烧场建成后,40%的垃圾可通过焚烧处理。届时,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也有可能随之变化。

  用地沟油 可追刑责

  条款:表决稿中新增规定,禁止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餐厨垃圾。违者将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暂扣其车辆,没收违法收运的餐厨垃圾,并可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还对违规处理餐厨垃圾的行为增加罚则: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单独收集餐厨垃圾,并委托有资质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专业服务单位进行集中处理。违规者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可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或者生产、销售、使用以餐厨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的食用油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针对垃圾运输资质,市市政管委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家并没有针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的标准,市政管委参照生活垃圾相关标准对运输企业进行行政审批,并将公开获得资质的企业名单。

  在监管方面,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对餐厨垃圾的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并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纳入网格化管理。卫生、工商、环境保护、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将餐厨垃圾的排放和流向纳入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范围。

  ■相关新闻

  残疾人专用车

  免费停

  晨报讯(记者 朱烁)“残疾人专用车免费停”将纳入法规。今后,残疾人持证自驾专用车在本市各类非居住区停车场停放时,拟免收停车费。昨天,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为方便残疾人交通出行,实施办法的表决稿中新增规定,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在本市各类非居住区停车场停放时,免收停车费。办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为残疾人办理各项车务手续、使用残疾人专用车辆提供便利。实施办法中还对国企、事业单位定向安排残疾人就业进行规定。

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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