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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平谷区等35城市(区)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区)

2011-11-26 09:48:00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平谷区 城市基础设施 卫生防病 爱卫会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提要] 卫生部网站今日公布,北京平谷区等35个城市(区)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区)。根据北京市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会推荐,全国爱卫办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先后对2009-2011年度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的城市(区)进行了暗访调研、技术评估、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

  中新网11月25日电 卫生部网站今日公布,北京平谷区等35个城市(区)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区)。

  根据北京市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会推荐,全国爱卫办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先后对2009-2011年度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的城市(区)进行了暗访调研、技术评估、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

  全国爱卫会称,北京市平谷区等35个城市(区)通过多年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活动,加强和创新了社会管理,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强化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

  全国爱卫会表示,希望被命名城市(区)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做好巩固提高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

  2009-2011年度国家卫生城市(区)命名名单

  北京市:平谷区、通州区

  山西省:潞城市、晋城市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包头市

  吉林省:延吉市、珲春市

  黑龙江省:伊春市

  上海市:奉贤区

  江苏省:仪征市、如皋市、姜堰市

  浙江省:海宁市、舟山市、奉化市

  安徽省:铜陵市

  山东省:德州市、临沂市

  河南省:安阳市、舞钢市

  湖北省:十堰市

  广东省:河源市、梅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四川省:广安市

  贵州省:贵阳市

  云南省:昆明市、玉溪市、安宁市、芒市

  陕西省:咸阳市、渭南市

  甘肃省:金昌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

陶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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