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8 07:09:00 我要评论
林霞虹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民企平均寿命仅2.9年
欠缺法律意识是其“短命”内在根源
本报讯 (记者林霞虹)昨日,由中国市场学会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业委员会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中国企业权益保护高峰论坛在广州召开。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建伟透露,中国民营企业平均寿命仅有2.9年。
李建伟说,最近几年,中国民营企业又取得了很大发展。在国内的2272家上市公司中,有1268家为民营上市企业。李建伟说,从回报率来看,民营企业的回报率也高于国有企业。
与此同时,李建伟透露,中国的民营企业平均寿命只有2.9年,而美国企业的平均寿命则长达40年。他说,中国的民营企业起步时间短,拉低了中国民营企业的寿命,但导致民营企业“短命”的原因在于其面临多种法律风险。他分析,民营企业“短命”的一个外部原因是目前的法治环境尚有待提升。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还处于劣势。但李建伟也强调,民营企业家欠缺法律意识则是企业“短命”不可忽视的内在根源。
“如果说,还有哪一种风险能把企业击得粉碎,那就是食品安全,这足以致命。”李建伟说,企业要想做大做强,一定要诚信经营,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是不行的。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