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7 03:46:00 我要评论
魏宗凯 叶锋 来源: 新华网新华网上海1月16日电(记者魏宗凯 叶锋)近期,北京、武汉、上海等多个城市均明确调整普通住房标准,引起市场关注。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更多商品住房被列为“普通住宅”,相应的契税等购房成本将降低,有利于合理购房需求入市,增加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度。不过,标准的变动不应被视为楼市调控政策的松动。
普通住房标准“随行就市”
上海市市长韩正16日在上海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结束后的记者招待会上介绍,今年上海将调整普通住房标准,内环线以内调整为330万元/套以下,内外环之间调整为200万元/套以下,外环以外调整为160万元/套以下。新的标准将在一季度实施。
上海目前执行的普通住房标准是2008年制定的,即“内环线以内的低于245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14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98万元/套”。不难看出,经过此次调整,上海普通住房的总价门槛将明显降低。
近期,各地频频调整相关住房标准。除上海外,北京已于去年12月10日起实施新的普通住房标准,新标准包括“实际成交价格低于按本通知标准确定的所在区域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3个条件;武汉也于去年12月1日作出类似调整,取消之前普通住房每平方米单价7000元的限制,并将中心城区总价范围从100万元扩大到140万元。
调整符合市场预期。随着近几年房价的上涨,多地原先制定的普通住房标准实际上已明显“过时”。比如,目前在上海内环线以内、内环线和外环线之间符合以往标准的普通住房已难觅踪迹,外环线以外98万元/套以下的普通住房也为数很少。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认为,2008年以来,全国各地的房价都经历了一轮大涨,很多郊区住宅都丧失了“普通资格”,原本的优惠政策作用已明显受限,“房价是动态变化的,普通住宅标准也应及时动态调整,随行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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