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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政策虽欲成文 推进实施仍存难题

2012-01-17 10:37:00     作者:    来源: 中国广播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汽车三包 三包 央广新闻 消费者买车 保障措施
[提要]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作为全球最大的汽车消费市场,我国汽车消费者权益保障措施却十分落后。消费者买车后遇到质量问题,经销商和厂家的解决方法多是“只修不换”,给出的理由就是没有“三包”规定。

  中广网北京1月1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作为全球最大的汽车消费市场,我国汽车消费者权益保障措施却十分落后。消费者买车后遇到质量问题,经销商和厂家的解决方法多是“只修不换”,给出的理由就是没有“三包”规定。“砸大奔”、“砸宝马”成了个别人发泄愤怒的不二选择。“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但“有总比没有强”已经成为了共识。

  北京邦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明俊律师认为,“汽车三包”政策出台,将避免“牛车拉宝马”、“当众砸奔驰”现象出现。

  刘明俊:

  产品质量法里面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三包”进行了一般性规定,但这种规定总体上比较笼统,那么质检总局制定的这个汽车三包规定,实际上是对产品质量法相关三包规定进一步的细化落实,最大的意义实际上就是为汽车三包提供了进一步的具体的法律法规依据。今后如果有企业违反三包的情况,质监部门可以监管,同时消费者在维权的时候也有了法规上的依据,而不是说投诉无门,甚至一再出现牛车拉宝马,当众砸奔驰的这种无奈的情况。

  “汽车三包”规定颁布实施,也许仅是时间的问题。广大消费者更关心,如何利用这些好政策保障自己的权益?贾新光认为,即便是政策瓜熟蒂落,仅仅依靠质检系统一方推进,政策也不会走太远。

  贾新光:

  比如工商局、消协等(部门),这次可能没有那些单位要求别人怎么做,但是工商应该在里面起作用,将来要涉及到税务、保险,例如退车、换车的话,(就涉及到)税务、保险的问题。我觉得国务院法制办来出面,这样在协调上比较好一些。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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