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重啤“罢免案”董事长获留任 自称“问心无愧”

2012-02-08 06:33:00     作者: 吴黎华    来源: 经济参考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经济参考报 上市公司 罢免案 大成基金 试验总结
[提要] 同市场的高度关注相比,7日重庆啤酒的股东大会到场股东寥寥无几,在大股东的坐镇之下,现任董事长黄明贵的罢免案以绝对优势被否决。

  同市场的高度关注相比,7日重庆啤酒的股东大会到场股东寥寥无几,在大股东的坐镇之下,现任董事长黄明贵的罢免案以绝对优势被否决。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在“一股独大”的局面下,A股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意识仍然不足,需要大力培育买方力量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创造更好的条件。

  7日上午9:30,股东大会由嘉士伯中华区总经理王克勤主持并宣布开始,占总股本54.87%的股东出席,黄明贵本人亦出席。

  “我要发言!”9:50,主持人宣布进入罢免提案投票环节,一直沉默的大成基金代表突然起立,打断会议流程陈词。他再次重申大成基金认为重庆啤酒在治疗用(合成肽)乙型肝炎疫苗项目中相关信息披露不够完整、面对市场质疑和股价波动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和回应,直指黄明贵作为董事长负有重要责任。陈词结束后,该代表起身离开了会议现场,但随后大成基金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证实,公司当天确实参与了投票。

  在随后的自由提问中,一位股民指出,乙肝疫苗主要研发人员无一到场,佳辰制药人员亦未列席,不能对已披露数据进行解释,这是对股民不负责。

  黄明贵回应认为,解释已披露数据不在本次临时会议议程范围内,疫苗实验最终结论要看项目总报告。黄明贵表示,关于内幕交易,公司已经开始自查;而投资者普遍关注的对照组28%的疑问,他认为,科学试验及其数据的解读,有它极其复杂的原因。这项工作,应由从事临床试验和研究工作的专家进行解读,关于对照组数据被认为偏高,从事本次试验的专家也正在就此进行讨论。

  黄明贵总结发言称,依然看好重啤乙肝疫苗项目,在此次事件中问心无愧,并表示公司将根据试验总结报告的意见和联合用药进展情况,再决定后续工作试验的安排。

  表决结果显示,同意罢免票仅占到场股份2.4834%,反对罢免票占到场股份97.4353%,罢免现任董事长黄明贵提案未通过。而此次股东大会的另一项提案,即嘉士伯公司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重庆啤酒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议案进行审议,该议案获得通过。分析认为,嘉士伯此次反对罢免在意料之中,作为西部啤酒战略投资的一部分,变帅对嘉士伯并无太大利好,但提出会计所入驻,表现出了嘉士伯方面对此次事件的高度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同市场的高关注度相比,除了大成基金外,参与7日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数量非常少。重庆啤酒当日晚间发布的公告显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共70人,代表公司股份总数为2.6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7%。而从持股结构来看,重庆啤酒大股东嘉士伯持股29.71%,重啤集团持股20%,两者持股就达到了49.71%。也就是说,除上述大股东外,参与投票的流通股股份仅有5.16%。

  “中小股东很少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是一种普遍情况,这与A股的制度缺陷有很大关系。”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国内的一些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非常不规范,而股东大会更是大股东的股东大会,所以中小股东的参与热情普遍不高。

  高明华认为,应当鼓励中小股东参与上市公司治理,要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应当为中小股东创造更好的、更方便的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条件,例如可以在网上召开股东大会。另外,也要加大信息披露违规的处罚力度。

  “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是理所应当的,应该与上市公司形成制衡关系。”某网站基金研究中心研究员李骏则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在目前中国的股权文化中,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一直很低,投资者不是很重视去履行作为股东的权益和义务,从历史情况来看,即使投资者遭遇了巨大的亏损,也很少有通过股东大会的程序维护自身权益的。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则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机构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当买方力量逐渐强大之后,可以介入上市公司的治理,进而提升上市公司股东文化意识。另外,机构投资者的力量还是比较弱小,产业资本占据了主导地位。许多公司“一股独大”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因而需要一个逐渐的过程,需要市场买方力量的慢慢培育。

马震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