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3 07:16:00 我要评论
来源: 新华网新华网广州2月12日电(“新华视点”记者叶前 陈梦阳 欧甸丘)龙年伊始,一则消息引发轩然大波:广东中山市将商品房限价从每平方米5800元上调至6590元,作为今年以来全国首个放松限价令的城市,中山此举引发了广泛的猜测和质疑:是否为变相放松房价调控政策?是否会引起其他城市效仿从而产生连锁效应?“新华视点”记者赴中山实地探访并了解各方人士对中山市此举的解读。
限价令放松引发多重质疑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记者证实,从1月22日开始,中山市住房限价已由去年的每平方米5800元上调至6590元,在这个标准之下成交的商品房均可正常进行网上备案。
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11月10日,中山市出台“限价令”时,就设定了截止日期为当年年底,当时就有公众质疑这个有效期不到两个月的限价令的真实意图。
此次提高限价,中山市有关政府部门既没下发文件,也没有在媒体上公布,只是在春节假期的第一天实际开始执行新标准。当地不少群众都认为,这种提高限价的时间和方式令人感到蹊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受访者说:“本应让群众广为知晓的事情,政府部门却如此低调行事,是不是心虚呢?”对此,中山市住建局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黄民强说:“是因为春节假期的原因,大家没关注到,再加上目前中央、省里还没有出台新的调控指标,中山市未来可能还会进一步调整,所以才没有明确发文。”
为什么调高限价的幅度刚好是11%,这个幅度是否合适?据中山市有关部门解释,刚刚在年初中山市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中山市GDP增长目标为11%,因此,按照“商品房价格涨幅低于GDP增幅”的原则,确立了新的限价增长幅度为不超过11%。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中山在“原则”内最大可能地提高了限价。而且,这一增长水平是建立在中山市去年一手住宅实际成交均价,即每平方米5936元的基础上,并不是以旧的限价为基础,如果按照后者为基础,则新的限价增长已经超过11%。
部分关注房地产市场的专家对调高限价的基础是否合适也提出了疑问。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胡刚说:“中山市去年实施限价令仅仅一个多月,有关政府部门是否认为这一房价水平已经达到了完全合理的水平?在这样的房价基础上再提高限价是否合理呢?”对此,黄民强并未直接回应,只是称,2011年,中山市房价最终同比增长12.56%,低于当年GDP的增速,实现了调控目标。
记者了解到,中山的房价在珠三角地区相对来说不算太高。然而,专家指出,确定房价是否合理,国际上有不少通用的衡量办法,如房价与居民的收入比、租售比等等,此外,一个地区的房价是否被当地居民认可,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中山有关部门应该在科学衡量的基础上确定一个合理的房价水平,而不是拍脑门决策,还要把确定的方法和过程公之于众,在这个合理的房价基础上再来谈涨幅的控制,这样才能让人信服,公众也会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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