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张妙家属称如获20万将捐教育 遭药父代理人质疑

2012-02-14 06:58:00     作者: 王梦婕    来源: 中国青年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张妙;农村贫困儿童;代理人;张家;关于讨要20万捐助教育的声明;微博;人民教师
[提要] 今天上午,药家鑫案受害者家属索要20万元赠款一事又有新进展。对此质疑,中国青年报记者试图联系张平选和张显,但截至发稿时,两人的手机一直处在关机状态。

  本报北京2月13日电(记者王梦婕)今天上午,药家鑫案受害者家属索要20万元赠款一事又有新进展。张妙之父张平选、之母刘小欠及孩子王思宇(王辉代理)通过张显的微博发布声明称,如获药家20万元赠款将分文不留,“全部捐献给当地农村贫困儿童”。

  这份名为《关于讨要20万捐助教育的声明》中说,张家于2012年春节期间,才知道药庆卫曾发布微博称,有20万元被存于专门账户,留待张家确实需要时使用。在声明中,张妙家属表示,会用合法手段讨要这20万元。如果要不到,不会强求。“如果要到了,我们分文不留,全部捐献给当地农村贫困儿童,用来供他们读书,让他们接受良好的文化教育和道德责任教育。”

  张妙家属在声明中还称,其深知,在药家鑫被执行死刑后讨要这20万元必然面临众多指责,但“药庆卫夫妇月收入有6000元左右,还有各种保险待遇,又接受了药家鑫的汽车等财产,拿出20万元对他们并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声明还指出,这20万元用来捐助教育,比留给药庆卫夫妇更有社会价值。“更何况药庆卫夫妇一向也赞成公益事业,并为药家鑫走上犯罪道路痛心疾首,相信他们也会赞同,就算我们双方共同为社会作点贡献。”

  对此声明,中国青年报记者联系到了药庆卫的代理人兰和律师。兰和律师表示,赞赏张妙家属的捐款义举,但不赞赏用别人的钱做善事。

  “药家鑫案本身已终结,药家鑫已伏法,附带民事赔偿的4.5万元也已支付给法院,从法理和道义上说,目前这20万元与张家没有关系。张妙的家属于情于理,对这20万都没有支配权。”兰和律师表示,“至于药家的经济条件,无论药家每月赚1元还是100万元,与是否付给张家20万元赠款没有必然联系。希望张妙家属与张显,不要再在这个问题上作过多考量。”

  同时,兰和律师受访时提出,张家承诺拿出赠款“捐助教育”一说,与此前给出的索款理由不符,质疑张平选对媒体的“要钱看病说”系编造。“2月8日张妙家属来拿钱时,给出的理由是张妙母亲刘小欠要治病,急需用钱。现在忽然说要拿这笔‘救命的钱’来做慈善,不太符合常理。”兰和表示,目前他不能排除张家因受张显影响而演出“索款”闹剧,目的或是“为抢占道德高地,干扰药父诉张显侵犯名誉权一案的判决”。

  此外,兰和还表示,如果张显及张妙家属确实在乎教育,“张显作为人民教师,应该首先对自己的言行予以自律,担得起为人师表之称”。

  对此质疑,中国青年报记者试图联系张平选和张显,但截至发稿时,两人的手机一直处在关机状态。

  对公众最关心的“捐款去向”问题,声明中没有提及。药父代理人马延明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据他了解,对张家的社会捐款接近百万元,但由谁保管、具体的支配情况,目前都没有公开。

  据媒体公开报道,近期张显就此问题的答复是,款项使用情况是“私人事情”,没有必要公开。

魏鹏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