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5 16:56:00 我要评论
许悦 来源: 金羊网—羊城晚报文/羊城晚报记者 许悦
昨天与听证方案同时公布的,还有一份《广州市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由广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的经营成本进行审查和核算。记者发现,在“年均供水总成本”这一项上,自来水公司的上报数是27.5亿多元,但成本调查队一审查,一下子核减掉3.56亿多元,发现实际的年均供水总成本为23.93亿多元。
供水总成本多报了,在能拉低供水成本的“核定年供水总量”上,自来水公司又少报了。这么一来,成本调查队算出的“单位供水定价成本”为2.016元/m3,比企业自报单位供水成本的2.364元/m3,足足少了0.348元/m3。而这个“单位供水定价成本”,恰恰就是这次水价为什么要涨、该涨多少钱的最重要参照。
自来水公司:
单位供水成本2.364元/m3
据介绍,2011年2月至2012年2月间,广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08年至2010年度供水成本、西江引水工程及水厂改造项目实施了定价成本监审。
为彻底改善水源水质,经广州市政府批准,2008年12月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开始实施西江引水工程,工程项目核准总投资额为87.52亿元。该项目已于2010年9月29日正式完工投产,顺利置换西北部西村、石门、江村三大水厂原有水源,出厂水的水质指标得到显著改善,全面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要求。但该工程的实施也成为本次水价调整中成本上升的重要原因。
在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自己晒出的账单中,2008年至2010年企业连续三年亏损,主营业务利润分别为-5081.89万元、-20736.00万元、-39128.71万元。此外2009年4月由于水资源费标准的调整使年均供水总成本及新增成本达27.5亿元,企业自报单位供水成本为2.364元/m3,其中西江引水工程及水厂改造工程造成的单位供水成本为0.755元/m3。
成本调查队:
单位供水成本2.016元/m3
广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一监审发现,在“供水定价总成本”、“核定供水量”、“供水定价单位成本”这3个最重要的数据上,自来水公司自报的数字却与实际差距很大。
自来水公司自报的“单位供水成本”为2.364元/m3,计算公式是:供水定价单位成本=供水定价总成本/核定供水量。
在除数“供水定价总成本”上,自来水公司自报的成本是27.5亿多元,但成本调查队一审查,一下子核减掉3.56亿多元,发现实际的年均供水定价总成本为23.93亿多元。据悉,多报的钱主要是新增成本(因西江引水工程和水厂改造项目实施产生的成本费用)。
而被除数“核定供水量”,自来水公司却是少报了数。自来水公司自报的年供水总量为11.6亿多立方米,但成本调查队核定的数字却是11.87亿多立方米,足足多出了2402万多立方米的年供水量。
因此,自来水公司自报的单位供水成本比成本调查队核定的成本足足贵了0.348元/m3,成本调查队算出的“单位供水定价成本”为2.016元/m3。
中大岭院财税系主任林江质疑
水价与成本,为何要挂钩?
林江对于监审报告的评价是“整个报告看上去很专业,各个部分也科学合理。”从成本来说,整个供水过程不可分割,整个流程中发生的费用也不可能分太开。但他同时质疑,水价一定跟成本挂钩吗?
林江认为,水价不只跟成本挂钩,还应当考虑市民承受能力,同时还要考虑水资源的实际情况。林江表示,对于自来水公司,增加的收费应当是用于可持续经营,不至于政府要给巨额补贴,防止政府大包大揽造成资源浪费。但财政还是应当补贴一部分,使得公共财政实现最佳应用。
林江表示,西江引水工程不应该成为加价依据。因为水利工程建设应当由政府来承担。
许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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