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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足坛“金哨”陆俊获刑五年半

2012-02-17 06:51:00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陆俊;金哨;万大雪;黄俊杰;足坛;共计人民币;周伟新
[提要] 据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黄俊杰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005年至2009年间,黄俊杰利用执裁足球比赛的职务之便,先后21次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及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48万元,港币10万元。

图为陆俊代理律师张旭涛在接受媒体采访。

  中新网2月16日电 今日上午,中国足坛反赌扫黑系列案件迎来一审公开宣判。从九点开始,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陆俊、黄俊杰、周伟新、万大雪等四名前足球裁判做出了判决。

  其中,“黑哨”黄俊杰被判刑最重,周伟新刑期最短。外界关注的“金哨”陆俊被判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人民币。

  时间地点:9点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嫌疑人:黄俊杰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犯罪事实:先后21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48万元,港币10万元

  刑期: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人民币。

  黄俊杰是在反赌案审判中亮相的第一名“黑哨”,也是本周被公开宣判的“第一人”。与其他四名裁判相比,黄俊杰的涉案金额是最高的。他的量刑也是四人之中最重的。

  据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黄俊杰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005年至2009年间,黄俊杰利用执裁足球比赛的职务之便,先后21次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及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48万元,港币10万元。

  黄俊杰此前在庭上认罪态度较好,表现也令人唏嘘。当公诉方宣读起诉书,念至“裁判界素有‘南黄北陆’一说,和科班出身的陆俊不同,黄俊杰从一名普通的工人布衣,靠勤奋自学,成了一名国际级裁判”一节时,他控制不住情绪,当众失声痛哭。

  时间地点:9点15分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嫌疑人:陆俊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犯罪事实:先后6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81万元

  刑期: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人民币,非法所得全部上缴。

  第二名接受公开宣判的裁判是昔日的“金哨”陆俊。由于名声在外,他的量刑将是今天的焦点所在。

  此前据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陆俊利用执裁职务之便,先后6次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71万元。此外,他还操纵了广州松日队以2-3的比分负于天津泰达队,令沈阳海狮队保级成功的比赛。赛后,陆俊分得赃款10万元,涉案金额共计81万元。陆俊对此均供认不讳。

  陆俊上次出现在公众视野里,还要追溯至去年的12月21日。镜头里的他身着囚衣、头发花白,显得很萎靡,有个别问题甚至需要法官重复提醒才能回答。据媒体报道,法官还曾现场多次提醒陆俊,回答问题要“提高音量”。

  时间地点:9点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

  嫌疑人:周伟新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犯罪事实:先后8次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9万元。对黄俊杰、何志彪、赵亮、陈红辉等四名足球裁判员行贿八笔,共计人民币35万元、港币10万元。

  刑期: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处以3年有期徒刑;犯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处以1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3年零6个月。

  在这四名裁判中,周伟新是涉案金额最少的一名,也是刑罚相对最轻的一名。

  此前据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05年间,周伟新利用执裁职务之便,先后8次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9万元。2009年,周伟新为谋取赌球营利及提高长沙金德俱乐部在当年中超联赛的比赛成绩等不正当利益,还对黄俊杰、何志彪、赵亮、陈红辉等四名足球裁判员行贿八笔,共计人民币35万元、港币10万元。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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