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1 16:42:00 我要评论
来源: 中新网最让王先生哭笑不得的是,在该珠宝店出示的刷卡单上,签的竟然还不是自己的名字。
用户信用卡从未离身却被盗刷,而银行的争议处理结果只有一句话:凭密码消费的交易,银行方面概不负责。2011年12月18日,广州王先生的中银信用卡被盗刷了3万余元,尽管王先生出具了证据力证盗刷事实,但是中国银行信用卡中心却给出了上述让他大失所望的争议交易调查结果。
“中国银行未能对犯罪分子伪造的信用卡进行有效识别导致我的信用卡被盗刷,很明显这是他们的责任,但是现在却要我来承担损失!”昨日,忿忿不平的王先生向记者表示,中国银行既未有效保障信用卡用户的用卡安全,发生风险后居然还要将责任推给用户,考虑到自己当前掌握的有力证据和中国银行方面的消极处理态度,王先生称不排除将和中国银行对簿公堂,讨回损失。
伪卡顺利盗刷卡主3万余元 刷卡单签名竟非卡主名字
2011年12月18日晚8点42分,正在单位宿舍休息的王先生突然收到中国银行的短信称,自己的中银信用卡消费了人民币3万余元。
“刚开始我还以为是诈骗短信,没有太在意。”但是过了几分钟,觉得不太对劲的王先生拨通了中国银行的客服电话,而客服人员对该笔消费的确认着实让王先生吃了一惊。“卡就在我身上,竟然‘被消费’了?”在立即将卡片冻结后,王先生迅速向警方报了案。
随后,急于知道自己信用卡上不翼而飞的3万余元究竟去向何处的王先生再三向中国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询问交易发生地,但是无奈工作人员始终以账单未出为由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直到第二天,在王先生的敦促下工作人员才告知他,消费地点在广州市一家珠宝店。
此后,王先生工作的单位开具证明,案发时王先生一直在位于广州市另一区的单位宿舍内,王先生的几位同事也能为其证明案发时信用卡仍在王先生本人身上,警方在该珠宝店所调取的监控录像也显示,刷卡人确实并非王先生。
最让王先生哭笑不得的是,在该珠宝店出示的刷卡单上,签的竟然还不是自己的名字。“办卡时明明选的是密码加签名的验证方式,为什么签名错误竟然也能够消费成功?”
就这样,一张伪造的信用卡和一个完全与卡主信息不符的签字,顺利盗走了王先生中银卡上的3万余元。
卡主应为盗刷损失负责?高额信用卡成负累
2009年,月收入仅1000元的王先生申请办理中银信用卡。“当时审查办理卡片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以我的工资收入很难通过审核批准。”但出乎王先生意料的是,该张信用卡最后不仅顺利获得了批准,额度还高达36000元。“用了1年左右,中国银行又短信通知我,由于我用卡情况良好,额度上调至46800元。”
正是这张意料之外的高额信用卡,给王先生带来了 3万余元意料之外的损失。
“案发之后一直等到账单出来,中国银行才同意进行争议查询。我先后把争议申请、信用卡复印件以及报案回执,单位提供的不在场证明,以及商家提供的签购单存根复印件传真给他们,他们说要45个工作日才会有结果。”此后,急于了解调查进展的王先生隔两三天就询问一次,但是中国银行方面始终没有任何新的消息。“在这段时间里,中国银行从来没有主动联系过我,我给他们打电话,不论我怎么说,他们只是告诉我耐心等待争议结果。”
2012年1月31日,王先生听从银行建议先行对3万余元的争议交易进行了还款。2月10日,王先生终于等来了中国银行争议调查组的争议处理结果:由于是凭密码消费的交易,因此中国银行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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