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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京沪高铁4.91亿征地拆迁款被截留挪用

2012-03-20 06:33:00     作者:    来源: 审计署网站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京沪高铁;征地拆迁;京沪高速铁路;大跨桥梁;拆迁补偿;挪用;征地补偿款
[提要] 但审计也发现,京沪高铁建设还存在土建施工和个别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不规范、个别工程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天津市北辰区2008年在京沪高铁征地拆迁中,截留拆迁补偿资金3.40亿元;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2011年4月挪用京沪高铁拆迁资金910.20万元,用于增设声屏障。

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2011年跟踪审计结果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11年6月至9月对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京沪高铁)进行了阶段性跟踪审计。现将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京沪高铁是我国“四纵四横”铁路快速客运网的骨干线路,途经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安徽、江苏、上海4省3市,全长1318公里,设天津西站、济南西站、南京南站、上海虹桥站等24个车站,初步设计概算2176亿元,其中:征地拆迁和站房、工程施工及其他投资1638亿元,动车采购、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538亿元。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沪公司)是项目建设单位,沿线各省市地方政府负责本省市境内征地拆迁工作,征地拆迁费用作价入股。

  截至2011年6月底,除个别不影响运营的附属配套工程外,京沪高铁全部工程已完工,初步确认实际完成投资1962.66亿元(不含铁道部另行采购动车费用、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目前,还有部分设计变更、人工和材料价差等投资增加情况尚未确认,京沪高铁项目总投资需待竣工决算后最终确定。

  二、审计评价

  铁道部和京沪公司按照“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精心管理”的要求,组织各参建单位做好征地拆迁、施工组织、工期质量控制和科技创新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线建设任务。

  一是铁道部、京沪公司及各参建单位积极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截至2011年9月底,2010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通过整改,项目在资金管理、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均得到加强。

  二是工程建设管理整体有效。京沪公司不断完善建设、资金管理制度,优化操作流程,结合施工进度及时优化资金预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保障工程建设需要。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总体可控,物资材料采购、供应整体到位,工程环保、水土保持措施基本有效。

  三是工程施工科技创新力度较大。京沪高铁在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积极总结和应用其他客运专线技术成果,大力开展自主研发和创新,在深水大跨桥梁建造技术、深厚松软土地基沉降控制技术、无砟轨道制造和铺设技术等重大课题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迅速运用于工程实践,有效提高了施工效率。

  四是工程建设进展顺利,社会效益开始显现。自开工以来,参建各方克服各种困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至2011年6月30日开通试运营,项目实际工期为42个月。截至10月底,京沪高铁累计开行列车18169列,发送旅客1734万人,实现客票收入51.24亿元。京沪高铁的投入运行,压缩了沿线城市间的时空距离,扩充了北京至上海铁路客运能力,大大改善了沿线旅客的出行条件,已显现出较好的社会效益。

  但审计也发现,京沪高铁建设还存在土建施工和个别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不规范、个别工程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土建施工和个别物资采购招投标不规范。一是京沪高铁全线土建施工招标未认真执行有关招投标法规的时限规定。铁道部2007年12月在京沪高铁全线土建1至6标招标中,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时间由规定的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缩短至13小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从获取到递交时间由规定的一般不少于7天,缩短至不到24小时。二是个别物资采购未按规定招标或招标评标不规范,涉及金额8.49亿元。如京沪公司自2009年10月起,未经招标采购滑动层材料71.80万平方米,涉及金额2833.73万元;在2010年3月公开招标后,京沪公司继续以应急采购的方式从未中标企业采购130.35万平方米,涉及金额4952.51万元,且有86.2万平方米的供应单价高于中标企业的单价,合计高出391.80万元。京沪公司2009年8月在桥面防水材料招标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评价企业最大履约能力,将12个物资包件授予了10家供货商,合同金额6.98亿元,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按照最经济原则确定中标人的要求。

  对于上述问题,铁道部表示,在今后的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工作中将严格做到依法合规,并出台了《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和《铁路工程施工招标标段抽签规则》,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铁路建设招投标管理。

  (二)个别工程管理不到位。一是京沪高铁取消了部分路段风屏障,造成4.13亿元物资闲置。2011年3月,京沪公司根据京沪高铁运行时速的调整,取消了正在施工的177.73公里风屏障,采用极端大风时段局部路段限速的方式保障行车安全,导致已采购的价值4.13亿元的近15万延米风屏障闲置。二是京沪高铁北京段李营牵引变电站备用电源电缆线路工程(以下简称李营变电站电缆工程)截至2011年10月底尚未完工。李营站只有一路电源供电,不符合电气化铁路牵引变电站应由两路电源供电的规定,降低了该区段牵引供电的可靠性。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铁道部、京沪公司提出,京沪高铁全线已设置风监测设备系统,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风速监测,根据风速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限速措施,以保障列车运行安全,并计划将闲置的风屏障材料统筹调配至其他客运专线铁路使用;李营变电站电缆工程加快了施工进度,备用电源电缆线路已于2011年12月15日完工并开始送电,达到设计要求。

  (三)沿线个别地方基层单位套取、截留、挪用征地拆迁资金4.91亿元。一是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宁开发区管委会)2008年10月使用虚假资料,以南京市汉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申请征地补偿款1.40亿元。截至2011年6月底,江宁开发区管委会已套取补偿款4000万元。二是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西北斜村2008年10月多列办公楼拆迁面积,多计拆迁补偿资金143.10万元。三是天津市北辰区2008年在京沪高铁征地拆迁中,截留拆迁补偿资金3.40亿元;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2011年4月挪用京沪高铁拆迁资金910.20万元,用于增设声屏障。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处理。截至目前,天津市西青区和北辰区已分别将多计和挪用的征地拆迁资金如数扣回;对于江苏省江宁开发区管委会和天津市北辰区套取、截留征地拆迁资金的问题,相关地方政府正在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处理。

  (四)京沪高铁沿线施工企业拖欠材料款、工程劳务款等款项。审计对京沪高铁沿线施工企业欠单户材料供应商100万元以上、欠单户施工队30万元以上的欠款情况进行核查发现,由于京沪高铁概算清理尚未完成,部分施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截至2011年5月底,京沪高铁土建、站房工程等施工企业欠付656家材料供应商材料款58.79亿元,欠付1471家施工队工程劳务款23.72亿元,合计82.51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京沪公司已加快概算清理,积极筹措资金,协调解决施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问题,并督促施工企业加快支付拖欠款。(审计署网站)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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