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30 07:51:00 我要评论
来源: 中国青年报因伤被迫离队,讨薪四年无果,请求劳动仲裁无人受理,只好将广东足运中心告上法庭
—— 一个女足队员的艰难维权路
这一周中国足坛的轰动性场面几令球迷目不暇给,只可惜最为精彩的戏码却偏偏都是中国足球羞于见人的阴暗面:例如国家体育总局足管中心原正局级干部受贿案在辽宁省两地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例如北京市几家高校之间的足球杯赛也居然出现“假球”案例,而不少大学生球迷反映高校联赛早已不是“净土”。
几乎与此同时,广东省26岁的女足运动员周雪,正坐在南昌一位队友家中的电脑前,字斟句酌一份将要递交给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的材料——今年3月,周雪在越秀区人民法院起诉广东省足球运动中心,请求法庭判令被告支付自己试训受伤后相关治疗费用以及被告曾经承诺的劳动报酬等相关费用,总额约50万元。随后广东足运中心提出管辖权异议,得到周雪认可。
“我是2006年1月受伤的,从2008年开始和队里讨要相关费用,但4年多的时间几乎白费。”周雪告诉记者,“女孩子从事足球运动的辛苦我就不说了,我的要求很简单,把应该属于我的劳动所得要回来。”
女足选手受伤后无人埋单
周雪这次去南昌,是向原队友寻求证言帮助。在找队友的前一天,她去合肥从安徽足协取走了当初的转会协议,这些材料,或许都是可以影响到审判结果的关键物证。
事情发生在2005年,当时19岁的周雪已经是安徽女足的队长了。广东省女足主教练为组建备战山东全运会的队伍去安徽选才,当年12月15日,周雪和其余8名安徽队队友前往广东,17日在广东足运中心基地参加试训。10天之后,广东女足主教练钟杰章表示,包括周雪在内的5名球队可以正式转会到广东女足。
这样的结果让周雪非常满意:“广东队待遇真好啊,当时队里的承诺主要有3条,一是在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免费就读;二是不包括训练费和奖金的情况下,月工资不低于2300元;三是每年可以报销一次探亲的往返路费。”
2005年12月31日,周雪由安徽省足协永久转会至广东省足协,但周雪还没有来得及体会广东队的“好待遇”,就遇到了影响她一生的烦恼。
“2006年1月4日,我代表广东女足和国青队比赛,右膝关节受伤,没有引起重视,马上又跟队去昆明参加全国女足春训,这期间一直执行队医的康复计划,但始终不好。”周雪说,“春训一个月,回广州以后我多次要求去医院检查,但队里总是告诉我要保守治疗。直到3月22日,我才去中山大学附属三院做了核磁共振检查,正好北京北医三院运动医学专家在广东巡诊,专家经过检查诊断我是右膝前交叉韧带断裂,软组织损伤,建议立即手术。”
周雪向队里汇报之后,队里起初并不同意周雪手术,“我一再要求去北京手术,才获得同意。”
手术在5月17日完成,术后队里并未同意周雪服用医嘱某药物的要求。同年10月,周雪身体不适感加强,但广东女足拒绝安排她再次前往北医三院就诊。这之后周雪无法坚持正常训练,2007年11月2日,球队要求周雪离队,但由于康复期未过、个人垫付医疗费未报销、之前承诺待遇未实现,周雪不愿就此离队。
“2008年2月,队里同意给我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但后来又不同意进行鉴定,只是跟我说后期的治疗费可以协商解决。”周雪对此极为无奈,“后面这些年我找了国家体育总局、广东省体育局、中国足协,希望这些行政主管部门能帮我维权。今年2月26日广东足运中心告诉我,同意报销我垫付的医药费,补发拖欠的奖金,另外再赔偿两万元,总共6万元,而且这还不能写出来,就是口头通知。我当然不能接受。”
不接受的结果,是周雪将广东省足运中心告上法庭。“这些年足运中心领导与工作人员的推托、不耐烦和冷漠让我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周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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