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4 16:19:00 我要评论
来源: 广州日报吃空饷的行为将得到清理。
《永康日报》通报192名在编不在岗人员 涉及请长假、停薪留职、中层正职退二线等八类人拿钱不干事
昨日,浙江省永康市的市委机关报《永康日报》引起了公众前所未有的关注。该报用了整整两个大版,刊登了《永康市在编不在岗人员自查情况结果通报》,曝光、公示了该市192名因各种原因“在编不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何谓“在编不在岗”?通俗地说,就是“占着茅坑不拉屎”,其中甚至不乏领着工资不出工的恶劣情形即“吃空饷”。这种现象绝不仅仅存在于永康,且多年来屡禁不止。永康这回动了真格,准备用“自查公示举报、核查再公示……”的循环来打破各条黑色和灰色的顽固利益链。
文/本报记者杨洋、张强
若非永康市委自曝家丑,外人恐怕很难相信竟然有这么多的“公家人”吃了这么多年的“白饭”。这些“白饭”,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
请假请了23年
被判刑工资照领
《永康市在编不在岗人员自查情况结果通报》(注:以下简称“《通报》”)的大背景是永康所属的金华市正在展开一场“效能革命”,而“在编不在岗”无疑是最损害机关事业单位效能的情形之一。被这份《通报》曝光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92人,永康市委把他们分成了8大类。
涉及人数最多的,是长期病事假或超假不归的人员,共69人。这69人中,有57人至今仍领着工资,但具体情况五花八门。
有位姓胡的初中教师,今年50岁,1989年11月,27岁的他因病请假,这个假一请就是23年。根据自查结果,多年来财政一直给胡老师拨款发工资,他也一直领着工资。根据《通报》披露的情况,包括胡老师在内,请假时间在20年以上的共有3人;请假时间10年~20年的,共有8人。
第二类,是停薪留职人员,共46人。第三类,是借用、借调、抽调人员,共23人。第四类,是“上班不够正常”的中层正职退二线人员,共9人,均来自行政执法局。
第五类是刑事处罚的人员,共7人。7人中有两人被判处缓刑,财政仍在拨款,两人仍领着工资;此外还有两人领取生活费。第六类,是在家待岗人员,共8人。
第七类,是未办理辞职擅自离岗人员,共10人。其中有位姓胡的教研室原工作人员,2006年3月便已离开单位,但直至今年的4月份,财政仍拨款发放他的工资,工资未被领走,由核算中心暂存本单位账户。另有位姓胡的女士,2010年9月从职技校擅自离开,此后财政未再拨款,但她直到今年的1月份才被学校停发工资。
第八类,是“其他情形不在岗的人员”,共20人。
教育系统是“在编不在岗”的重灾区,共有88人上了《通报》。永康市纪委书记蓝群英对此颇为不满:“据我所知,永康教育系统临时聘用的人数达到700多人,却有这么多在编教师不上岗授课。”
严打“拿钱不干事”
谎报病事假要开除
在《通报》开头,永康市委这样介绍自查的深层次原因:“近几年来,少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或借口脱离工作岗位,拿钱不干事,占编不在岗,严重干扰和影响了机关事业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
永康市纪委效能办公室向记者介绍,永康之所以开展对“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检查工作,也是基于民间的风言风语。
“日常工作中确实听到有人说某些人‘不上班却照领工资’以及‘正式工不上班,临时工上班’,因此,我们打算做一次摸底。虽然以前也开展过类似的工作,但从未采用过公示这种公开的方式,也从未上升到市级重要工作的层面,结果都不彻底。”工作人员坦言。
当地一名机关干部告诉记者:“有的人常年领着工资不上班,导致单位作风涣散,迟到、早退领导不敢批评。领导一批评,就难保有人嘴硬:‘那谁谁谁连班都不上,我迟到一会儿算什么?"
永康市纪委书记蓝群英向记者介绍,此次检查涉及100多个部门,各单位自查后填写表格上报,然后在《永康日报》上公示。在地方党报上公布举报电话,一方面是希望进一步收集已公示人员的信息,另一方面是希望有人举报“漏网之鱼”。
公示举报期为一周,一周后根据举报情况再核查,再公示,再处理,预计整项工作在6月底前结束。“有些单位以为我们‘走过场’,所以存在瞒报、少报。但我们这次下决心要彻查,在这次公示之后,我们会根据举报核查的情况再进行新的公示,一遍遍地公示,才能彻查,才能尽可能地做到无瞒报、无漏报。”蓝群英说。
目前看来,这场行动的主要阻力仍是个别机关事业单位的隐瞒不报。蓝群英对行动的前景很有信心,她认为,只要充分公示,引入公众监督,就能斩草除根。该市效能办则称,已掌握各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情况,如有单位依旧瞒报,单位领导及直接责任人要承担责任;涉嫌犯罪的,甚至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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