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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有望免费 方案正在起草

2012-05-25 06:53:00     作者: 邓杭    来源: 京华时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何建中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超时车 司机 过路费
[提要] 昨天,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实施方案草案正在起草,正在征求意见中。

  本报讯(记者邓杭)昨天,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实施方案草案正在起草,正在征求意见中。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24日在交通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包括交通运输部在内的有关部门对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研究,目前已经起草了实施方案,正在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将在进一步完善方案后按照程序进行报批,争取早日出台。

  何建中说,现在开车的人越来越多,在重大节假日选择自驾游出行的越来越多。一些流量比较大的高速公路收费站点确实有拥堵现象的发生。广大出行者既期盼能够快捷出行,也期盼着免费放行。

  最近这两年,河北、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省区,也在试行春节期间分时段免费通行的措施。尽管是试行,措施一出台,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公众也希望扩大范围。

  他表示,交通运输部对此非常重视,近年也采取了一些改进措施,如推广联网收费、电子不停车收费,高峰时段增加临时收费道口等,使拥堵情况有所缓解。

  ■热点回应

  “超时车”是否违法应区分对待

  关于发生在河北高速路段“超时车”收费的问题,何建中表示,对“超时车”如何处理,在国家层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中没有具体规定。

  何建中说,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但是对于所谓“超时车”是否属于“逃交、少交”车辆需要进行科学合理地甄别认定。

  一些地方为打击车辆恶意的逃交、少交通行费行为,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出台地方性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何建中表示,相关的管理制度需要完善,应该更多地通过提高技术手段,防止、遏制和打击偷逃通行费行为。

  事件回放

  司机高速睡一晚被多收345元

  5月8日8时30分许,冀A36778号牌的6轴货车由河北省京昆高速公路行唐南收费站下道出站。收费系统显示该车为路段内超时车,通行费费额显示为385元(其中超时车通行费345元)。当班收费员详细询问了司机超时的事由,司机解释5月7日晚在灵寿停车区休息,但其无法提供有关证据。监控该车入口信息核实表明,该车于5月7日19时27分由京昆高速石家庄段鹿泉东收费站上道,下道时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停留)13个小时,入口信息与出口信息一致,由此确定此车为超时车。随后,司机在交纳385元后离开。但按规定,这段路程的通行费只有40元。事件被曝光后,河北省交通运输厅通过调看录像资料、走访有关人员证实,这位司机确实曾在服务区停留,最终向司机退还了345元。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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