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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手机等移动终端禁装收集用户信息软件

2012-06-05 15:13:00     作者: 叶丹    来源: 南方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通知;信息泄露;用户安装;移动终端;用户信息;信息内容
[提要] 面对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利用进军智能手机行业的做法来加强自己应用软件的装机率,投诉率居高不下的手机恶意软件泛滥的现状,工信部终于意识到监管的必要性了。

  南方日报讯 (记者/叶丹)面对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利用进军智能手机行业的做法来加强自己应用软件的装机率,投诉率居高不下的手机恶意软件泛滥的现状,工信部终于意识到监管的必要性了。

  近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征求意见稿,拟对接入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具有操作系统、可由用户自行安装应用软件的移动通信终端产品(以下称“移动智能终端”)加强进网管理工作。

  据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工信部此次发布的《通知》主要是为完善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维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此次着重加强了对软件的规范,要求移动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不得在移动智能终端中预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用户安装具有以下性质的应用软件:

  (一)含有恶意代码的;(二)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个人信息的;(三)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调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耗费、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等的;(四)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禁止信息内容的;(五)其他侵害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工信部要求生产企业申请移动智能终端进网许可时,应当在产品介绍材料中对操作系统、预置应用软件及其提供者等信息进行说明。据悉,此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

  有业内人士指出,工信部本次提出的《通知》虽然还没有就一些细节进行解释,但是《通知》的推出时机和方向还是颇为及时和准确的。也有部分通信行业从业者表示,由于大多数的恶意软件都是出现在“山寨机”等缺乏监管的产品中,工信部的监管范围还有待进一步延伸。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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