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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建行爆炸案二审维持原判 主犯王海剑获死刑

2012-06-25 13:01:00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维持原判;二审;主犯;王海剑;爆炸案;建行
[提要] 6月25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武汉建行爆炸案主犯王海剑维持原判,依法判处死刑。2011年12月1日17时30分许,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1070号建设银行关山一路支行门前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15人受伤。

  中新网武汉6月25日电 6月25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武汉建行爆炸案主犯王海剑维持原判,依法判处死刑。从犯王伟、王安安均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1年12月1日17时30分许,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1070号建设银行关山一路支行门前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15人受伤。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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