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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献血者用血可实时报销 本人及家属优先用血

2012-08-07 06:52:00     作者: 李秋萌    来源: 京华时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医疗美容;医疗机构;主诊医师;信息系统;无偿献血者;市卫生局
[提要] 但此前,献血者及亲属在医院用血,需要先正常缴纳血费,然后拿着相关单据到各区县献血办去报销。昨天公布的《北京市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血费报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中规定,持北京献血证的无偿献血者用血可在医院实现实时报销。

市卫生局公布19个文件和方案 无偿献血者实现优先用血

  献血者用血今起实时报销

  用血报销麻烦和用血时被告知无血需等待,这是一直困扰献血者的两大难题,北京市出台举措对无偿献血者权益进行保障。今起,献血者用血可以在医院实时报销,并且无偿献血者及亲属可以享受优先用血。

  昨天,市卫生局“打包”公布了涉及下一阶段重点工作的19个文件和方案,其中包括即日起施行的《北京市无偿献血优先用血的实施方案(试行)》和《北京市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血费报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献血新规

  在京献血者用血可直接报销

  解决的问题

  献血容易,报销繁琐,一直困扰着需要用血的献血者。

  依据规定,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五倍的血液,十年后免费使用献血量两倍的血液;累计献血超过1000毫升的献血者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自献血者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可以免费使用与献血量等量的血液。

  但此前,献血者及亲属在医院用血,需要先正常缴纳血费,然后拿着相关单据到各区县献血办去报销。繁琐的报销流程让很多献血者觉得不方便。

  昨天公布的《北京市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血费报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中规定,持北京献血证的无偿献血者用血可在医院实现实时报销。具体报销人群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在驻京军队采供血机构无偿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

  《无偿献血证》丢失但《信息系统》中有记录者,给予报销。有《无偿献血证》而《信息系统》中没有记录者,由献血者献血的采供血机构审核并出具证明,审核通过的给予报销。献血者的配偶或直系亲属用血报销需要向报销部门提供,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或派出所、街道、乡镇出具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京外献血者也可优先用血

  解决的问题

  在京外献血者回京难以享受用血优先权。

  虽然法规规定献血者及亲属享受免费用血的权利,但当某个地区或医院出现供血紧张时,献血者也享受不到用血优先权,需要再次互助献血或面临手术延期。

  昨天,北京在全国率先发布《无偿献血优先用血管理办法》。据此办法规定,血液首先要保证急救用血和孕产妇用血,除此之外的常规用血,优先保障在本市包括驻京军队采供血机构和外埠参加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用血。

  这种优先不仅针对在北京的献血者,在外地献过血的人在京也可以享受优先用血。

  申请优先用血者,携带签字确认的临床用血知情同意书和优先用血凭证,到医院相关部门办理优先用血手续。医疗机构填写《北京市无偿献血优先用血审批表》,并在《无偿献血证》上登记优先用血的日期、用血人、用血量及医疗机构名称,在《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应的信息。医院定期将优先用血凭证及《优先用血审批表》发至采供血机构。采供血机构复核合格后,出具《北京市无偿献血优先用血调配单》,按照用血人实际用血量,向医疗机构及时供应血液。

  在外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京申请优先用血时,需到市献血办审核,由市献血办出具证明后,再到医疗机构办理优先用血手续。

魏鹏

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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