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本站搜索:

公安部:汽车遭套牌可撤销违法信息 更换车牌号

2012-08-21 14:46:00     作者: 孙思娅 袁国礼    来源: 京华时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被套牌 套牌 行驶证 可撤销 交管部门
[提要] 昨天,据公安部介绍,自推行交通违法信息跨省转递工作以来,“套牌”问题逐渐显现出来。一些车主莫名其妙地收到了自己从未到过的地方的交通违法告知单。为此,公安部明确规定,确定为被套牌的车辆,可撤销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车主还可申请换发新的号牌(使用新的车牌号)和行驶证。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 袁国礼)昨天,据公安部介绍,自推行交通违法信息跨省转递工作以来,“套牌”问题逐渐显现出来。一些车主莫名其妙地收到了自己从未到过的地方的交通违法告知单。为此,公安部明确规定,确定为被套牌的车辆,可撤销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车主还可申请换发新的号牌(使用新的车牌号)和行驶证。

  全国严查涉牌涉证违法

  从昨天至10月31日,公安部部署将在全国范围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集中查处伪造、变造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简称“套牌套证”)或者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被套牌违法信息可撤销

  据介绍,对通过交通违法证据图片比对发现套牌违法车辆与被套牌车辆特征明显不符,或者报案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车辆号牌被套用,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规定撤销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避免车辆被套牌影响当事人办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并为被套牌车辆换发新牌证(使用新的车牌号)。这样,如果再发现使用原号牌车辆出现交通违法,将可锁定套牌车。

  据介绍,关于换发新牌证,对经调查确实机动车被套牌的,当事人可以持受理案件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受案回执单,向车籍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换发机动车牌证。对无法证明车辆被套牌的,当事人也可向车籍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换发机动车牌证。但是,换发机动车牌证六个月内,仍未查获涉嫌套牌违法车辆的,车籍地公安交管部门将恢复其原机动车牌证。

  车籍地事发地均可报案

  当事人因车辆被套牌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的,车籍地、违法发生地的公安交管部门均应当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推诿。对违法行为发生地涉及两个以上地市的,由最先接到报案的公安交管部门受理。

  公安部交管局提醒广大车主,保护好自己的车辆及牌证信息,防止车辆号牌被冒用或盗用。变更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的,要按规定及时到车管所办理变更。还应定期上网查询,一旦发现收到自己没有去过地方的交通违法告知单,或发现车辆有被套牌嫌疑的,要尽快到车籍地或者违法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报案。

  新闻背景

  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

  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作者:孙思娅 袁国礼

马震

editor

更多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