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本站搜索:

中国稀土走私触目惊心 去年达到正常出口量120%

2012-08-21 15:52:00     作者: 任会斌 王亚光 刘开雄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稀土产品 稀土资源 稀土行业 稀土产业 走私案件
[提要] “2011年国外海关的稀土进口统计数量,比我国海关的出口统计数量高出1.2倍,也就是说走私量是正常出口量的120%。”谈到稀土走私问题,中国稀土协会秘书长马荣璋忧心忡忡。

  新华网呼和浩特8月21日电(记者 任会斌 王亚光 刘开雄)“2011年国外海关的稀土进口统计数量,比我国海关的出口统计数量高出1.2倍,也就是说走私量是正常出口量的120%。”谈到稀土走私问题,中国稀土协会秘书长马荣璋忧心忡忡。

  部分稀土业内人士指出,当前稀土走私十分猖獗,规模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既扰乱了市场秩序,也使稀土开发、出口等管控政策大打折扣,国家应尽快完善政策,加大对稀土走私的打击力度。

  去年,中国海关将稀土列为重点打私项目,全年查获稀土走私案件10余起,但是走私现象依然非常严重。

  在8月上旬召开的中国包头稀土产业(国际)论坛上,内蒙古稀土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安文、四川江铜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赵亚等人分析说,近些年,全球稀土消耗量在稳步增长,中国的出口配额在减少。但尽管如此,国外却没有出现稀土紧缺的状况,而且稀土产品价格去年以来还跌了70%左右。“这说明国外有合法渠道之外的货源,而且规模不小。”张安文分析说。

  据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至2008年国外海关统计的从中国进口稀土量,比中国海关统计的出口量分别高出35%、59%和36%,2011年更是高出1.2倍。

  “走私问题不解决,这样下去稀土产业就毁了。”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梁行方说。

  多位稀土企业、稀土行业协会负责人和海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目前主要的稀土走私方式包括:第一,在产品名目上做文章。比如把稀土含量高的产品申报为含量低的产品,把含有镧、铈、镨、钕、镍的储氢合金粉谎报成电池负极合金粉或合金镍粉,或以出口铁合金、邮寄样品等名目逃避监管。

  第二,在政策漏洞上做文章。有些外资企业,在中国深加工的稀土产品往往含有超量的稀土元素,将稀土深加工产品出口后在国外再提取稀土元素,以此来逃避稀土出口的管制。

  第三,以物理性状相似产品的名目出口。稀土产品名目多,颜色各异,识别和查验难度较大等问题,再加上海关不可能做到每批必检,有些产品还免检,因而造成了很大的漏洞。

  第四,在品名归类上做文章。目前中国能生产400多种、上千个规格的稀土产品,出口税号却只有50种左右,这加大了出口管理难度,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第五,现有规定未将甩带片纳入其中。甩带片经过进一步加工后可以生产出永磁材料、储氢合金等产品。近两年,许多企业介入生产甩带片,一大原因就是出口甩带片可以避开出口限制。

  值得警惕的是,近期稀土非法出口还出现了从之前的金属和氧化物成品向原矿蔓延的迹象。

  马荣璋说:“今年上半年的出口原矿的现象已经很严重,虽然很难统计数量,但是以目前掌握的情况保守估计,应该有好几千吨。”不法分子走私原矿的方法,是先通过集装箱走私到香港或者从福建转往台湾进行转口,最终流向日本、越南等地进行分离冶炼。

  虽然今年中国海关总署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专门开展打击稀土走私专项行动,继续加大打击稀土走私力度。但是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当前中国在稀土出口管理上的一些不足,客观上也为稀土资源非法流失提供了条件。

  比如,目前中国已能生产1000多个规格的稀土产品,新产品也不断涌现。目前出口时仅将稀土产品简单分为氧化物、盐类和金属三种,管理不便。此外,目前稀土出口税号太少,无法满足管理需要。

  另外,部分企业负责人说,稀土配额制度本意是保护稀土资源,然而中国在限制稀土初级产品出口的同时,却鼓励外资兴建稀土功能材料项目,等于是消耗了中国的资源和能源,把污染留在了国内,却没起到防止稀土资源流失、提高产业技术水平的作用。

  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忠说:“非法渠道生产和出口的稀土产品,对稀土市场的冲击很大,我们强烈希望国家能采取严厉措施,打击非法生产和走私稀土的行为。”

  部分业内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在强化稀土生产和出口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稀土开发源头。“源头管理,就好比是水龙头,如果水龙头能拧紧,水怎么能流出去。”梁行方说。

  作者:任会斌 王亚光 刘开雄

马震

editor

更多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