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3 19:37:00 我要评论
曹美丽 杜金明 来源: 中国广播网图为22日庭审现场
中广网宁波8月23日消息(记者曹美丽 杜金明)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备受关注的全国首例特大、全环节生产、销售"地沟油"案件从昨天起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历时五天。今天进入庭审第二日,公诉机关对涉案的20名被告人涉嫌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宁波中院提起公诉。
今天庭审进入第二天,审理的是案件中生产环节的柳某等7名被告人。和昨天一样,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把开庭地点放在宁海县人民法院。延续昨天的庭审,全天进行质证、法庭辩论和陈述三个环节。
公诉机关认为,自2007年12月起,柳某等人在明知他人将向其所购的非食用油冒充豆油等食用油销售的情况下,仍将从浙江等地收购来的餐厨废弃油经上述油脂加工厂或公司加工提炼,生产出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非食用油对外销售,从中赚取高额利润。至案发,销售额共达9920余万元。
在今天上午庭审的质证环节,虽然其他6名被告人对控方的举证没有太多异议,但第一主犯柳某不仅对控方的举证提出质疑,他还辩称自己并不知道向其所购的非食用油的厂家是冒充豆油销售,柳某表示自己原先确实有意发展生物柴油产业,但由于销路不畅,困难重重,最终开始生产非食用油。
柳某:做生物柴油,脂肪酸和油酸,但因为现在生物柴油市场不好,现在我们就是先暂时做着饲料油这一块。
据柳某交代,自2007年12月起,他们生产出来的劣质成品油以每吨8000元至8300元的区间价格,销往山东、河南、河北、陕西等地区的一些粮油经销商,至案发销售额达9920余万元。其中,仅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河南庆隆商贸有限公司用该非食用油与正常豆油勾兑后对外销售,销售额就有3.5亿余元。庭审现场,7名被告的辩护律师也对控方的举证进行了说明,自然柳某的辩护律师成了媒体的追逐的焦点,但这位律师表示在审理结果出来之前不会发表任何观点。
辩护律师:以法庭上发表的意见为准,对我在法庭上讲的每一句话负责,我坚定的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
宁波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刘慧杰认为,主犯柳某的辩解是站不住脚的。
刘慧杰:卖给他们的目的在哪里、销路在哪里,柳某肯定是心知肚明的,他这个行为本身是对"知不知情"行为意图的一个辩解,但从他行为本身,我们看他对生产销售以及最终的使用者,最终的流向都是清楚的。
对于这起案件何时出判决结果,当庭法官表示不便透漏,而一位法院内部工作人员称,由于案件复杂,短时间内不会出结果,这种说法也得到了刘慧杰的认可。
刘慧杰:因为这是第一个案件,没有先例,所以这个量刑幅度跟犯罪情节进行一个比对没有可参照的先例,这个判罚以后对今后同类案件也可能会形成参照价值,所以我相信宁波法院肯定会是比较慎重的。
作者:曹美丽 杜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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